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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小微企業再迎金融政策利好!近日,銀監會珠海分局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轄內銀行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以涉及深化機制體制改革、加快服務產品創新、強化聯動差別監管及加強監管服務與協作的多條政策,促進本地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實體經濟。 探索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定價機制
本地小微企業獲取金融服務成本有望繼續降低,而金融服務定價體系爲此將實現“合規收費、以質定價、公開透明、減費讓利”。據新政內容,銀行機構要探索建立單獨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定價機制,切實規範小微企業的服務收費行爲。除銀團貸款外,銀行機構嚴禁向小微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並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針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將與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相結合。新政明確,將重點加大單戶授信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發放單戶授信總額1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在行業選擇上,珠海將重點支持節能減排、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高端裝備製造業等領域的小微企業發展。
據瞭解,珠海已探索建立了“銀行+商會+企業”、“銀行+園區+企業”、“銀行+農業合作社+農戶”等多種支持小微企業的融資模式。截至今年7月底,本地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貸款餘額740.93億元,比年初增長23.19%;其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348.78億元,比年初增長16.17%,增幅高出同期貸款平均增速2.95%。
將制定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免責條款
爲持續增強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銀行機構的指標考覈權重,將從傳統單純按“業務金額”考覈向結合“業務筆數”雙重考覈轉變。
據新政“完善考覈體系”條款,銀行機構要根據小微企業的業務特點,建立獨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和引導基層經營單位和業務人員“做小做微”。珠海銀監特別提出,將完善問責機制,制定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免責條款,在盡職合規守法前提下,適當減輕或免於追究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相關責任。同時珠海將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法人銀行機構需要明確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並支持符合條件的轄內法人銀行機構積極申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
新政提出,要滿足小微企業關於客戶融資、資金結算等全方位資金需求,並持續進行金融服務產品創新成爲新政重要內容。《意見》鼓勵本地銀行機構探索適合小微企業的新型融資模式、服務手段、信貸產品及擔保抵押方式,開展依託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社會中介等適合小微企業需求特點的信貸模式創新,積極參與地方“四位一體”風險共擔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努力探索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的新模式和運行新機制,有效滿足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需求。據瞭解,今年1-8月,由本地12家銀行機構參與的“四位一體”風險共擔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共爲243家中小企業發放各類貸款208筆,累計金額24.4億元。
爲進一步暢通政銀企信息交流渠道,《意見》首度提出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輿情監測體系,對社會公衆反映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問題給予積極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