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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最好不要乘坐搖搖車
(資料圖片)
投入1元硬幣,就可聽著歡快的兒歌,坐在各種造型的搖搖車裡搖擺一會兒,這大概是許多小朋友喜歡的節目,但人們沒想到搖搖車也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前不久,上海市的一名1歲半男童在坐搖搖車時,不慎將3根手指絞斷。
現如今,不論在城市還是鄉村,不少超市、藥房等店鋪門前都擺設有搖搖車,但由於相關部門對搖搖車的生產及經營過程缺乏監管,且日常經營也缺乏管理及維護,給孩子帶來歡樂的搖搖車背後其實隱患重重。因此,孩子在玩搖搖車時,家長一定要在身邊陪同,防止發生意外。
『喜羊羊、美羊羊……』隨著音樂響起,一臺美羊羊造型的搖搖車載著一名兩歲小男孩前後搖擺起來。聽著孩子咯咯的笑聲,一旁陪伴的李奶奶也很開心:『每天都過來,孩子特別喜歡,玩起來就不願意下來。每次投幣1元能玩兩三分鍾,經常是一天玩十幾塊錢的。』
可以看到,搖搖車多數設在小型超市門口或小區休閑廣場等人流密集地點,乘坐兒童年齡多在1至3歲之間。卡通形象、會唱歌、能搖擺,玩一次只需1元,搖搖車因此成為了不少家長哄孩子的首選玩具。
搖搖車更是商家眼中的『搖錢樹』。據了解,經營搖搖車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個人直接購買經營,另一種是與銷售商合作,雙方分成。一家小超市的老板表示,經營搖搖車可吸引許多帶孩子的顧客光顧超市,不用專人看管,而且效益也不錯,按每次1元計算,除消耗一兩角錢的電費外,剩餘的錢就是盈利,一臺千元左右的搖搖車最多兩個月就能撈回成本,如果和銷售商合作,購買成本和維修費都省了,更是穩賺不賠。
不過,在一些商鋪門口,有些搖搖車的質量讓人揪心。有的搖搖車外表破損嚴重,車身污痕斑斑,連接插座的電線有的都會浸泡在積水裡。根據調查發現,搖搖車使用年限較長,經受風吹日曬,普遍比較老舊,有的機身內的電線也裸露在外,經營者明顯疏於管理與維護。此外,有些搖搖車車身較長,而兒童手臂太短,無法抓住或抓牢扶手;有些搖搖車座位距地面較高,卻未配備安全帶;有些搖搖車機頭與底板的縫隙處未安裝防護裝置,小孩兒的手指很容易伸進去。
然而,大多數商家及家長對此卻不以為意。隨機對20餘位家長調查後發現,除3位孩子媽媽擔心不清潔的搖搖車可能造成病菌感染外,多數認為『這車看起來挺安全的,而且大人還看著呢,應該沒問題』。
對於搖搖車的質量標准,浙江省臺州市的一家搖搖車經銷商坦言,目前搖搖車沒有國家或行業標准,工藝也很簡單,生產廠家多是家庭作坊,從這家買殼子,從那家買鐵架,再買一個電機,組裝到一起就齊活了,『搖搖車不僅成品沒有產品合格證書,連使用的配件也多是三無產品。這些產品大多通過網絡或玩具批發商直接銷售,一般也沒人索要證件』。
據了解,由於搖搖車作為游樂設施,高度不到2米,運行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根據相關法規,不需要進行生產許可批准及管理,不在質監部門管轄范圍內。
針對搖搖車的經營現狀,一旦發生事故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對此,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的張立剛律師認為,搖搖車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傷人事故,責任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意外發生是因第三人致傷或者使用者使用不當,那麼就要追究責任人或責任自負;如果意外發生是由機器本身導致的,首先設備所有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次設備生產商對產品質量有保證義務,如果意外原因查實是質量所致,可以追究設備所有者或者生產商。
另外,設備所有人對設備有管理義務,由於設備是針對兒童的,所以設備所有人應對使用者有提醒義務和注意責任。如果場地屬於商場等公共場所,該場所本身對於在裡面消費的顧客就有保護人身安全的義務,所以如果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話,該場所也要負起部分責任。對於兒童父母,對兒童的看護也有義務,所以不能全部歸責於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有專家建議,國家和地方應當盡快出臺法律法規,將搖搖車納入政府監管范圍,從根本上保障兒童游玩時的安全。6個月以下的幼兒最好不要乘坐,3歲以下的小朋友乘坐時家長也要注意監護,防止發生意外。(王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