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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作者:網絡轉載
新華網杭州9月12日專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張遙、程士華、袁夢晨)一度從中國質量新聞網『不合格食品』名單上神秘消失的安徽宣酒,近日在網絡圍觀和媒體追蹤下重新『上榜』。
一瓶酒氰化物是否超標,對於現代檢測手段來說,完全可以快速給出明確結果。但是今年3·15期間關於安徽宣酒某批次產品的氰化物檢測結果,卻歷時半年,一波三折之後,纔終於浮出水面。背後折射出的食品質量安全信息披露疑雲引人深思。
幾度權威發布半年網絡質疑
今年3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在一次流通環節食品抽檢後,公布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10412的宣酒,氰化物超標。據浙江省工商部門介紹,酒類產品的氰化物含量不得超過2mg/L,而受檢批次宣酒達到4mg/L,屬於氰化物含量超標。
但是很快,這條信息從浙江工商局的官方網站上消失了。第二天,3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主管的『中國質量新聞網』轉載了這份抽查公告。但在題為《浙江工商抽查結果35個批次食品不合格》的新聞中,附注的『不合格食品名單』僅有34個批次——唯獨少了宣酒。
在一片議論聲中,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宣部對宣酒產品進行抽檢,『結果全部合格』。宣酒官方網站公布的這三份檢驗報告顯示,氰化物均為『未檢出』。
但是很快就被網民發現,安徽工商抽檢的三種產品分別是宣酒特供五年窖藏、六年窖藏和十年窖藏,而浙江工商抽檢的該批次宣酒,是零售價僅在6元左右的低檔白酒,兩省工商部門的抽檢樣本完全不同。
『一會兒這個批次,一會兒那個批次,一會兒不合格、一會兒合格,老百姓到底該信誰?宣酒究竟還能不能喝?』『企業掙錢更要有良心,怎能一再忽悠消費者?
『這難道是一個丑陋的誤會嗎?』近半年來,網民對監管部門前後不一的檢測公告頻頻發問,但有關部門繼續『打醬油』,相互矛盾的結果長期並置於網上,消費者仍舊霧裡看花。
一條檢測信息公開時是怎麼『走樣』的
中國質量新聞網負責人近日接受采訪時表示,該網站會刊登監管部門發布的權威檢測結果,浙江省工商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發布的這條信息,也在刊登之列。
『當時有編輯接到了自稱安徽省宣城某公司的電話,稱浙江省工商局對之前的抽查結果進行了修改,對方建議我們跟進修改,』總編於普增說,『網站編輯核實後發現的確如此,就對相關網頁進行了修改。
至於為什麼只刪減關於安徽宣酒的條目,網站已經在展開調查,『我估計是由於編輯不仔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於普增說。隨後,中國質量新聞網再次修改了頁面,不合格產品目錄中恢復了該批次安徽宣酒。
而對於中國質量新聞網的『工商局先修改』的說法,浙江省工商局分管信息發布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了網上抽檢公告被改動的原因。
浙江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處長鄭偉民說,工商部門將結果寄送給生產企業,快件簽收後15個工作日內,如果沒有提出復檢申請,視同認可,『宣酒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所以和其他不合格食品一起,工商部門在3月份作了統一公布。』 ,
浙江省工商局負責信息發布的一位負責人說,檢測結果公布後,接到了『有關方面撤掉這一結果的要求』,但是被工商拒絕。
『但是宣酒又提出,並非所有型號批次的宣酒都不合格,要求在「宣酒」名稱後標注清楚具體產品型號。對這一要求,浙江工商部門認為申訴合理,就先將整個頁面撤下,向檢驗機構求證,修改後再重新把網頁掛上。』這名負責人說。
『撤下是3月16日,星期五,到了星期一重新掛上,』這名負責人說。
宣酒集團品牌總監遲有飛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抽檢不合格的是零售價僅在6元左右的某批次宣酒。浙江省工商部門發現問題後,該批次已經停產,召回的產品也都已全部銷毀。
食品安全不該讓公眾『猜謎』
宣酒檢測結果公布原本是為了信息公開,但這個抽檢結果,反而成了讓消費者費心猜想的謎團。
網民『木木楓林』說,宣酒質量到現在都成了消費者要自己猜的『謎團』,每個環節都有責任。先是生產企業沒把產品成分標注清楚,接著工商部門既然抽檢無誤,卻又對公告修修改改,轉載網站也跟著修改頁面。產品重新抽檢也沒講明,並非同一型號白酒。『食品安全非同兒戲,一瓶酒的質量是否合格,背後有如此多的人為因素,能讓消費者看明白嗎?』
浙江大學食品學院教授鄭曉冬說,食品加工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十分復雜,對食品的檢測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對於食品企業來說,不僅確保食品的安全是其職責所在,確保食品信息披露的真實客觀也是其企業責任所在。
鄭曉冬認為,企業檢測信息及時、真實披露是食品安全的一條保障線,不論是企業自身、監管部門還是媒體,從法律的角度,都必需守住這條底線。
『消費者不是化學家,不是食品工業專家,更不是猜謎專家,消費者只需要知道安全還是不安全,企圖靠混淆視聽來蒙混過關的企業,是不可能長久的。』鄭曉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