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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陽光人壽近200名營銷人員的父母將從他們子女服務的公司中每月領到200元的贍養津貼。
早從2010年起,陽光人壽的母公司陽光保險集團即實施員工父母贍養津貼計劃。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2年6月,陽光保險就累計爲4000多個員工家庭發放父母贍養津貼超過1500萬元。
目前在國內壽險行業,營銷人員與壽險公司簽署的是委託代理合同,並非公司正式員工所簽署的勞務合同關係。而陽光人壽秉承“誠信、關愛”的企業文化,將"員工父母贍養津貼發放”制度這一關愛政策進行了延伸,首次將公司關愛擴大到符合條件的4.6萬餘名外勤營銷員家庭成員身上,此舉提升了保險營銷員的幸福感和歸屬感,開創了行業先河。
該制度規定,凡與公司簽訂代理合同,且入職滿三年的營銷員,連續12個月(含)成爲陽光之星(注:陽光人壽營銷員榮譽體系之一),或連續6個月成爲陽光營業部經理(注:陽光人壽營銷員榮譽體系之一),其父母有一方年滿60週歲的,從2012年10月開始,每月均可獲得200元的陽光贍養津貼。
此舉雖然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但陽光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推出此項政策的。在陽光人壽管理者看來,子女對父母的愛是親情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個人在通過工作獲得正常報酬之外,還能額外獲得用工單位對自己父母傳遞出的愛和贍養責任,那麼他對這份工作和自身能力的價值判斷會提升許多,能產生更多的職業歸屬感和自豪感。每月200元的贍養津貼雖不算多,卻能爲營銷人員減輕少許的負擔,讓老人們感受到來自陽光的關愛和尊重,同時作爲父母也爲子女能選擇一傢俱有崇高人文關懷和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公司而高興和自豪。這些都會成爲營銷員長期從業的精神動力,更好地服務於客戶,實現與公司的共同成長。
陽光人壽2007年成立以來,就出臺了一系列針對公司營銷人員的關愛舉措。先後設立了“營銷員五項福利保障計劃”、“主管養老公積金”、“長期服務獎”、“祝壽金”、“陽光關愛助學金”、“主管體檢計劃”等一系營銷員福利政策。值得一提得是“陽光關愛助學金”和“祝壽金”,前者主要針對所有入司滿一年,且職級爲業務主管及以上的營銷員,若其子女考上全國重點大學,公司爲其提供一次性助學金2000元和交通費500元。後者則面向全國營銷員,只要父母親在外地(指與子女不在同一地級市內)的,當其父母親60歲(含)以上逢十大壽時,公司向其發放200元祝壽金,並根據路程的遠近,給予一定期限的假期。
針對營銷員的一系列關愛計劃,幫助公司成功吸納和留存了大量的優秀人才,也促進了陽光人壽快速穩定的發展。成立5年來,陽光人壽已在全國擁有30家分公司,營銷人員突破4.6萬人,2011年末市場排名全國第9位,當年度個險營銷業績實現新單保費13.5億元,遙遙領先於同期開業公司。(通訊員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