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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剛剛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銀行對外籍人員辦理、使用信用卡的管理不規範,導致拖欠款項難以償還,容易引起糾紛。
北京一中院商事庭一年來受理的一審信用卡案件均爲涉外案件。被告分別來自馬來西亞、加拿大、厄瓜多爾、韓國等國家,欠款金額從幾十萬、十幾萬到幾千元不等。審理中發現銀行對申請資料審覈不嚴,沒有把好第一關,對外籍人員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極少觸及,有的案件顯示,外籍人員在申辦信用卡時,護照已經失效,但銀行仍然辦理。外籍人員提交的多爲在我國的臨時住址,離境後,法院無法有效送達,公告送達後缺席審判必然帶來高昂的執行成本,最終損害的仍是銀行的權益。
另外,銀行對信用卡額度沒有特別限制,有的案件中,申辦人所持簽證有效期僅爲一年,逾期還款風險銀行沒有注意。髮卡銀行不及時催收欠款也是普遍問題,有的案件中,用卡人早在2004年5月就已離境,但直至今年,銀行才起訴要求其償還借款,用卡人早已下落不明,欠款難以追回。對於及時申請限制出境銀行做的更是不夠。依據我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規定,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可以限制其出境,但沒有一個銀行曾經向有關機關申請過,導致欠下鉅款的用卡人利用出境逃避債務。
北京一中院表示,已經及時向銀行發出司法建議函,要求銀行規範辦卡程序;法院對於已經在審理中的案件,注意甄別用卡人是否存在惡意欠款的情形,是否涉嫌信用卡詐騙,決定是否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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