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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15億多元的“營業收入”卻造就出了“銷售額”超過30億元的神話,大量國企利潤竟在這一“運作”過程中蒸發。陝西省產銷量最大的白酒生產企業——陝西西鳳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不久前曝出4.2億元的鉅額虧損。記者採訪發現,相關人員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各類補貼和獎勵,變相損害企業,向個人輸送利益。
陝西西鳳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由國有陝西省西鳳酒廠改制組建的公司制企業。公司員工近3000人,是西北地區規模最大的白酒生產企業,年產名優白酒5萬多噸。2011年12月28日,西鳳酒公司召開董事會,公佈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對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經審計,公司2010年實現營業收入156490萬元,但企業累計虧損超過4.2億元。
記者採訪發現,企業雖然出現鉅額虧損,但參與“假銷售”的相關人員和經銷商卻仍是“盆滿鉢滿”,照樣拿到各類銷售補貼和獎勵。
根據西鳳酒公司內部銷售政策,企業對於完成銷售回款指標的經銷商,會給予10%的“獎勵金”或12%以上的“市場促銷費”。得益於此,許多經銷商積極參與“銷售”,最終毫髮無損就能拿到各類好處。
“假銷售”對西鳳酒公司內部的營銷人員和管理層,也有巨大吸引力,因爲他們只要“出色完成任務”就能拿到高額獎金。在完成年度銷售任務後,公司總經理的個人獎金就不低於150萬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提前開發票銷售收入即使是由西鳳酒公司提供擔保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實現的,給予商家和個人的獎勵仍一樣照付。以紅西鳳公司爲例,這家公司是由營銷公司和品牌承包人丁某共同投資的,其中丁某佔有40%的股份。審計顯示,2010年,紅西鳳公司是在營銷公司提供擔保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情況下完成當年的承包指標,但丁某卻因完成任務獲得了500萬元的稅後承包獎,同時還可按股東比例分配總額達2290萬元的利潤。
利益輸送在一些品牌酒經營銷售上表現也十分明顯,出現“國資栽樹,個人摘果”現象。審計發現,西鳳十五年陳釀是陝西白酒銷量第一大品牌,每年銷量數億元,但經營這一品牌的寶雞西鳳十五年陳釀銷售有限公司,卻長期未支付營銷公司應得股本分紅,甚至出現審計報告認爲的“是否能收回本金存在風險”。
一些經銷商和職工反映,西鳳酒現在有近百個包銷買斷的品牌酒,一百多家品牌包銷商。職工中傳言西鳳酒公司投資參股的許多企業,與一些領導都有說不清的關係。
由於管理混亂,西鳳酒公司多年來都沒有組織過盤點,直到審計時,才發現倉庫成品酒比賬面少2000多噸;相關部門在產品定價時竟不知道成本是多少,個別產品甚至出現-30%左右的毛利率;大量包裝材料積壓,露天放置累計損失達數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