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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用卡專門進行網上支付,沒想到信用額度卻被銀行降低了!這是市民徐先生遇到的煩心事兒。昨日,徐先生推斷說:由於銀行認定他用卡行爲單一,所以信用卡額度才被銀行單方面降低。
“因爲網購而不到實體店消費,難道我就該遭降級?”徐先生質疑:銀行如此做法是否合法。
信用卡專門網上支付
徐先生稱,他2010年左右在某股份制商業銀行申辦了一張信用卡,該行給的信用額度爲3000元人民幣。
實際上,徐先生手頭還有多家銀行的信用卡。考慮到上述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卡在網上支付安全性較高,於是決定把這張卡作爲自己網上支付的專用卡。
徐先生稱,他持該行的信用卡,一個月大概要進行3到6次網上支付。
信用額度被銀行調低
讓徐先生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用卡方式,讓銀行很不舒服。
徐先生稱,今年6月20日,他接到了該行這樣的短信:“尊敬的客戶,經綜合測評發現您近期的信用卡交易形態存在風險,還望合理用卡。若後續仍存在此類交易,銀行將採取相應措施以保障信用卡安全”。
接下來,到了今年8月28日,徐先生又接到了該行發來的短信:“徐××先生,由於您的信用卡用卡行爲仍存較高風險,爲保障信用卡用卡安全,將於8/30將您信用額度進行調降,調後額度爲2000元。”
到了8月30日,徐先生再次接到該行的短信:“徐××先生,爲保障信用卡用卡安全,我行已按此前通知將您的信用卡額度調整至2000元人民幣。”
疑用卡行爲單一所致
徐先生稱,他接到該行短信後,立即與銀行工作人員進行了溝通。“溝通時,對方讓我持卡到電影院、商場等去消費一下。”這下徐先生推斷:自己信用卡額度被調低,是隻用這張卡進行網上支付,在銀行看來是用卡行爲“單一”了。
對於銀行說徐先生“用卡行爲存在較高風險”的事,徐先生稱也與該行多次溝通,但現在已經記不清銀行方面是否就風險內容進行過解釋,但該銀行應該有通話錄音可查。
在徐先生看來,該銀行單方面降低他的信用額度,有點欺窮。徐先生認爲,他的卡只用於網上支付,而沒有到該行的合作商戶進行線下刷卡消費,沒有給銀行創造多少收益,這才引起銀行要求自己改變消費模式。
在徐先生看來,信用卡長期閒置不用,或者有套現嫌疑,銀行降低額度甚至停卡都有道理。“可銀行有什麼權力要求客戶改變自己的消費習慣、消費行爲及消費模式呢?”
擔心影響到個人信用
讓徐先生有些不理解的是,銀行說他用卡行爲存在風險,但“我的個人信用記錄非常好”,從來沒有逾期還款。
徐先生稱,他之所以對此事較真,主要是擔心因此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信用卡調升或調降的數據,都會反映在個人徵信數據庫裏。調升應該對個人信用沒有不良影響,但調降則不同。因爲在個人申辦新卡時,信用審覈專員若發現某銀行曾經調降某持卡人信用額度,一般都會下意識地認爲持卡人有問題,通常的反應是不對其授信或低授信;或者在持卡人申請調增額度時不予調增;這樣會對持卡人或申請人造成負面影響。”
銀行總行介入調查
對於徐先生的遭遇,重慶晚報記者聯繫該銀行重慶分行欲進行採訪。有關人士表示,該行總行信用卡部門高度重視徐先生反映的問題,已經在對此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徐先生信用卡額度被調低的真實原因是什麼?是否真是隻在網上支付所致?或許還有待於該行總行得出調查結論後纔會揭曉。
銀行調額度相關規定很強勢
持卡人認爲那屬於無效約定
在上述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通用領用合約”(以下簡稱合約)中,重慶晚報記者發現,對於信用卡額度的調整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
合約第一條第3款規定:“甲方有權評估乙方的信用程度及授信額度的使用情況,依據乙方的資信狀況核給或調整其賬戶信用額度,故賬戶信用額度應被視爲甲方可無條件撤銷的信貸承諾。依據乙方的資信狀況及賬戶信用額度使用情況,甲方有權對其核發或調整爲相應等級的信用卡。”
對此規定,徐先生認爲,信貸承諾一旦誠信建立,雙方都應該依法誠信履行。那麼“賬戶信用額度應被視爲甲方可無條件撤銷的信貸承諾”無疑是隨意的。這一方面無法體現合同的嚴肅性,同時與《合同法》之“要約一旦送達對方就不可撤銷”的法理相背。該提法屬於單方面無效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徐先生看來,在信用卡使用上,只要銀行授信,任何持卡人的消費對銀行來說都有潛在風險。造成風險的對象是人,而不是人的消費模式。
在合約中,重慶晚報記者沒有找到因用卡“單一”而要調整額度的規定。
信用卡網上支付
也有手續費
信用卡用於網上支付,銀行到底能不能收到手續費?重慶晚報記者通過專業渠道瞭解到,持卡人通過網上支付,銀行也可以向商戶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業內人士透露,銀行對線下特約商戶收取的手續費,行業不同費率不同,如百貨業一般爲消費金額的1%。持卡人通過網上支付,目前手續費標準比較亂,銀行應該沒得線下支付收益高。
記者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