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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截圖
十天前,湖南科大學生申俊傑在學校,通過中國聯通官網成功訂得一部價值為5292元的苹果4S手機。正當他滿懷憧憬等待“苹果”落地時,卻等來了一個令他無法接受的事實:“苹果”從包裹中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一瓶康師傅礦泉水。
網購“苹果”手機,等來的是礦泉水
8月18日,申俊傑從聯通官方網站上,用中國工商銀行信用卡轉賬,拍下一部價值為5292元的苹果4S手機,“當時對方承諾三天就能到貨,可我等了六天!”
申俊傑說,在學校拍下手機後,他就回衡陽祁東老家了。
拍貨六天後(8月24日),一名自稱為“宅急送”快遞公司的投遞員撥通了申俊傑的電話,請他前去衡陽祁東站點取包裹。
走完所有收件流程後,申俊傑急不可待地打開了包裹。“裡面有一瓶未開封的礦泉水、一張電話卡及零散的泡沫,但沒有苹果4S手機。”
事後,申俊傑先後與賣家——中國聯通及快遞公司聯系,在獲得聯通公司“已於18日下單”的確切消息後,申俊傑又找到負責投遞的“宅急送”公司並在當地派出所報了警。
快遞公司:責任有待進一步認定
就申俊傑“快遞手機變礦泉水”一事,我們聯系了“宅急送”湘潭分公司一位文姓負責人。
這位文姓經理表示,公司已於27日委派相關工作人員前去事發地——衡陽祁東投遞站點調查核實,並及時向省公司作了匯報。
然而,對於申俊傑口中的“發件延時“、“中途掉包”的說法,文經理也提出了自己的解釋。
“第一,包裹之所以延期到達收件人手中,是因為其提供的聯系方式有誤;第二,在接收包裹時,收件人申俊傑是在離開快遞員之後纔拆開的包裹。”因此,身為快遞公司一方,他們也有足夠的理由對拆包後的細枝末節予以質疑。
文經理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與聯通公司作進一步的協商,具體處理結果將在兩天內出來。他反復承諾,若經由警方鑒定,責任確屬於快遞公司一方,他們願意為此負責。
律師:維權存在一定困難
湘晉律師事務所李穎慧律師介紹,根據《快遞服務》國家標准規定: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於代收貨款快件、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打開包裹,先驗收內件再簽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對普通快件,收件人應當先檢查外包裝,如果外包裝有明顯破損,也可以要求開包驗貨,檢驗合格後再簽收。
李穎慧認為,如果本案是已經簽收了纔發現掉包,那麼在維權時就存在一定困難。
她建議市民,網上購物盡量選擇一些信譽度高、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大型網站,購物時一定要向賣家索要發票並保留相互對話的證據,遇到問題立即向網站屬地工商局進行舉報。如果選擇貨到付款,收貨時一定驗了貨後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