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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24日舉行的廣東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獲悉,廣東正在討論完善《廣東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送審稿)》,已確定201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改革試點。
據瞭解,廣東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將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同步實施,廣東已要求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改革試點順利實施。
今年7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包括廣東省(含深圳市)在內的8個省(直轄市)。
根據通知要求,廣東省開展了試點納稅人認定和培訓、徵管設備和系統調試、發票稅控系統發行和安裝,以及發票發售等準備工作。
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少華說,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是國家實行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措施,有利於降低企業稅負,扶持中小微企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有利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調整,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