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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財經評論員)
日前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指引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就是對上市公司30%分紅比例的堅守。其中規定,對於分紅比例低於30%的公司,需作出額外的說明,披露分紅事項的決策過程、決策依據,以及中小股東的投票等。可以相信,在上交所的堅守下,現金分紅比例達到30%的上市公司會越來越多。
但就目前的A股市場來說,上市公司30%的分紅又能改變什麼呢?30%分紅能否增加股票的投資價值呢?
就回報投資者來說,能讓股市裏的“鐵公雞們”拿出30%的淨利潤來分紅,這顯然比一毛不拔好很多,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增加了投資者回報。不過,投資者乃至監管者也應看到,30%分紅只是一種鼓勵措施,而不是硬性規定,而且30%分紅也要建立在有紅可分的基礎上。由於目前股市裏有大量的績差公司,這些公司要麼虧損,要麼微利,30%分紅對於這類公司來說,實屬對牛彈琴。
實際上,就是業績優秀的上市公司,由於股價高企,或發行價高企的原因,其30%分紅也難有投資價值可言。以貴州茅臺爲例,2011年該公司推出的分紅方案是“每10股派現39.97元(含稅)”,堪稱“派現王”。該股去年每股收益爲8.44元,其分紅比例高達47.36%,遠超過30%的分紅比例。但由於貴州茅臺2011年的平均價格達到194.01元,按此計算,貴州茅臺的分紅回報率只有2.06%,遠低於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投資者如果是爲了分紅回報,買貴州茅臺還不如把錢存到銀行拿利息。
不僅如此,30%分紅甚至有可能引發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衝動。上交所堅守的30%分紅比例實際上是上市公司公開再融資的條件之一。在上市公司達不到30%分紅比例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多選擇定增融資。如果達到了30%分紅比例的要求,不排除這些公司會轉頭向公衆投資者獅子大開口。
更何況,在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股本結構下,上市公司分紅的最大受益者是控股股東而不是公衆投資者。而且紅利稅的徵收,還會讓投資者陷入“分紅越多虧損越多”的困境之中。
所以,要增加投資者回報,強調現金分紅固然是重要一環,但更重要的還是要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否則,即便將分紅比例再提高一些,投資價值不能體現也實屬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