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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司司長王威深入解讀《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中國網楊丹攝)
公共服務標准和機制:
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市場參與國家兜底
對於《規劃》提出的要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創新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模式,王威解釋說,這是因為基本公共服務如果由政府大包大攬,在公共服務供給中就會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容易導致公共服務質量的下降或者供給效率低下,甚至造成服務供給成本上昇,公共資源被浪費。因此,在某些領域將基本公共服務交給市場提供是有必要的。
他又說,也需要特別注意,並不是所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都要交給市場供給,比如義務教育、公共文化、公共衛生以及基層的醫療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益性服務,仍要加強公益屬性,即便在實踐中證明市場提供有效的領域,也要加強政府的監管,機構的自律以及社會的監督,確保效率提高的基礎上不失公平。
王威進一步指出,增強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公共服務財政保障能力的提高是一個方面,《規劃》要通過『明確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健全財政保障機制』等方式來提高公共財政保障能力。同時,也會通過供給模式的創新來拓寬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的多元化,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運營管理,公平公開公共服務的准入條件,在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有效的領域,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服務外包,土地出讓協議配套,通過這些渠道來擴大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方式。
是否所有居民都能得到實惠?針對這個眾多網友關心的問題,王威說,《規劃》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務的國家標准是通過服務的項目,服務對象、保障標准、支出責任和覆蓋水平四個方面給出的,老百姓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每個具體服務項目對應的服務對象的標准,按照《規劃》的定位,應該是每一位符合服務對象標准的老百姓都有權利、並且都應該享受到不低於國家標准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但是我們也承認,受到我們國家發展階段、綜合財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可能還沒有辦法在『十二五』期間百分之百覆蓋到所有人群,但我們會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同時,《規劃》也明確了在『十二五』時期要加大公共資源向農村、貧困地區和社會弱勢群體傾斜力度。
王威解釋說,基本公共均等化是指『底線均等』和『機會均等』,即公民都有權享受到基本的國家一些服務或服務標准,各地因為發展不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拓寬范圍或提高標准,但是並不是說絕對的,或者無條件地統一這種標准。一方面不能夠打擊發達地區提供公務服務的積極性,剝奪發達地區公民享受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另一方面,設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國家基本標准應該起到兜底的作用,欠發達地區的公民也能享受到不影響其生存發展的基本公共服務。
他說,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就好比政府明確群眾坐在飯桌前吃飯,這個『飯』有不同的標准,有10元/頓,15元/頓,20元/頓,國家能保證你吃飽,但不一定能吃好。發達一點的地方可能飯更好一點,但差別不能太大。所謂『基本』應該是不管你出生在城市還是農村,出生在東部還是西部,但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應該是國家負責,要有保障的。
實施作用和意義:
重在頂層設計對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利益意義深遠
在談到《規劃》與其他行業發展規劃的關系時,王威指出,『十二五』期間做了很多規劃,以此來確定今後我們國家在不同領域,不同方面的工作重點,共同任務,工作目標。這個《規劃》與教育、衛生等相關的行業發展規劃密切相關,但同時又有不同,主要是有不同的功能定位,《規劃》突出體現的是綜合性、基礎性和指導性。《規劃》重在頂層設計,系統謀劃,它是一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包括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標准、資源配置、運行管理,供給方式以及績效評價等內容,這個規劃有利於促進公共資源統籌配置和整合優化,有利於增強政策之間的銜接、協調,改善政策的碎片化問題。同時《規劃》緊緊圍繞著保基本,旨在優先滿足人民群眾最基本的生存發展需求。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標准,構成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中最為核心和基礎的內容,並且能夠看得見,摸得著,有利於衡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程度,也便於政府更好地履行職責和社會監督。這個《規劃》對其它行業發展規劃起到了規范引導作用,同時對地方制定基本公共服務的專項規劃或行動計劃提供了重要的指導。
對於《規劃》實施的深遠意義,王威表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規劃》重在頂層設計,系統謀劃,這有利於促進公共資源統籌配置和整體優化,有利於增強政策之間的銜接協調,改善社會發展領域的碎片化問題。
第二,《規劃》緊緊圍繞保基本,旨在優化滿足人民群眾最基本生存和發展的需求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標准,構成了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中最為核心和基礎的內容,並且都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這個《規劃》有利於衡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的程度,也便於政府更好地履行職責和社會的監督。
他指出,總體看,《規劃》的出臺實施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在進入經濟社會加快轉型的關鍵階段,將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從理論的理念上昇為可操作的國家實踐,這對於國家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對於我國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的提高,對於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