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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統計,2012年上半年,美國共發起337調查29起,比上年同期的30起略降3.3%。其中,涉華337調查11起,同比下降26.7%,佔美國337調查總數的比例(37.9%)比上年同期(50%)下降12.1個百分點。
2001~2012年各年度上半年,美國共發起337調查228起,且總體呈曲線上升態勢。其中,涉華337調查83起,佔比36.4%。
涉及中國的調查案件最多
上半年,在美國發起的29起337調查中,涉及中國臺灣的案件共14起(1起案件可能涉及多個國家(地區),下同),佔比48.3%,列首位;其次爲涉及中國大陸的案件,11起,佔比37.9%;日本爲9起,佔比31.0%,居第三位。此外,還涉及韓國、加拿大、中國香港、瑞典、芬蘭、法國等18個國家(地區)。
從2001~2012年上半年各年度涉華337調查案件看,2001和2002年上半年均無涉華337調查,2003~2010年上半年分別爲6起、2起、5起、7起、10起、8起、6起和11起,2011年上半年爲15起,2012年上半年爲11起。
涉案產品仍以電子信息產品爲主
在2012年上半年美國發起的29起337調查中,涉案產品分別涉及電子、輕工、醫藥、機械以及化工5個行業。其中,涉及電子行業的產品最多,達19起,佔比65.5%;其次爲輕工行業,5起,佔比17.2%;涉及機械行業的2起,佔比6.9%;涉及醫藥和化學工業的均爲1起。
涉華的11起337調查分別涉及電子行業(5起)、輕工業(3起)、機械行業(2起)以及化學工業(1起)。涉案產品分別爲:集成電路,運動康復設備及其組件,藍光唱片播放器,電子壁爐及其組件、同類產品製作過程手冊等,激光打印機用墨盒及其組件,帶照相功能的手機、平板電腦及其他手持攝像和傳輸設備,可調光節能熒光燈,油墨應用設備,帶有可伸縮USB連接器的電子設備,橡膠樹脂以及電子成像設備。
專利侵權仍爲主要訴由,佔比近九成
上半年,美國發起的29起337調查因單獨侵犯專利權而被起訴的最多,達25起,佔比86.2%。其他訴由還包括單獨侵犯商標權,共同侵犯著作權、商業祕密以及不公平競爭,單獨侵犯商業祕密以及共同侵犯專利權和商標權。
專利侵權一直以來就是美國啓動337調查的最主要訴由。1972~2008年,在美國對全球發起的669起337調查中,單獨以專利侵權爲由啓動的達506起,佔比高達75.6%;2009年,在美國對全球發起的35起337調查中,單獨以專利侵權爲由啓動的達31起,佔比88.6%;2010年,單獨以專利侵權爲由啓動的337調查55起,佔比高達98.2%;2011年這一比例仍高達95.7%。
涉華企業主要來自粵、滬、閩、浙、魯、蘇
上半年,在11起涉華337調查中,有1起案件美方雖將中國作爲原產地調查國,但並未將中國出口企業列爲強制應訴方。而在10起將中國企業列爲強制應訴方的案件中,涉案企業共涉及中國6個省市,分別爲:廣東(6起)、上海(4起)、福建(2起)、浙江(2起)、山東(1起)以及江蘇(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