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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保監局協調在京險企做出共同承諾,保險公司承擔投保車輛因暴雨受損後自行施救產生的合理費用。然而,記者發現,隨着涉水車由救援轉向理賠定損,很多車主卻反映保險公司不予報銷其救援費用。對此,北京保監局下發緊急通知,連同災後理賠的其他糾紛處理下發了五項監管要求。保監局表示,對於合理的救援費用,保險公司應依照寬鬆理賠的態度,儘量賠付。
發現
車主自行救援費難獲賠
據北京市保監局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22日17時,在京各財產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接報案量已達19547筆,而本市的救援車輛總共只有500餘輛。
之後,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協調險企公開表示,車主可自行聯繫救援公司,相關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8月1日,由市保監局公佈的涉水車理賠服務六項承諾,明確“保險公司承擔投保車輛因暴雨受損後自行施救產生的合理費用”。可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車主反映,其自行墊付的救援費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今天上午,記者以車主身份致電四家保險公司,其中陽光保險的理賠人員依然表示,對於車主自行救援的費用,他們不予賠付。
而人保車險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和其往常承諾相同,50公里以內的救援費用由他們承擔。平安車險則表示,會根據救援費用的多少來判斷其賠付比例,不過2000元左右的救援費應該會全額報銷。
追訪
險企應履行承諾予以賠付
針對消費者對於保險糾紛的投訴,保監局昨日第三次發文,表示對於投訴中反映的這一問題,各公司應及時糾正,嚴格履行已向消費者做出的公開服務承諾。
北京保監局產險處處長馬驥上午向記者表示,無論是公開承諾還是監管要求,都是與各保險公司達成共識的,因此,保監局會進一步查明事實,督促其改進。此外,對於很多車主提出的是不是救援費用高,保險公司就不予賠付,馬驥迴應稱,只要不是貴得離譜,各保險公司會依照寬鬆理賠的態度,儘量賠付。
據記者災後第一時間採訪瞭解,當時,絕大多數救援公司起步費至少增長了2—3倍,其中個別公司則直接要價8000元。
小貼士
自行聯繫救援公司拖車的車主,在找其投保公司報銷時,應提供該救援公司開具的正規發票和救援明細。通常,該項理賠將隨受損車輛的定損理賠款同一時間賠付。
鏈接
保監局五項監管要求
一、對於投訴中反映保險公司銷售行爲不規範、未履行免責條款說明義務等問題,各公司應認真自查,發現上述情況,須主動妥善處理糾紛,滿足消費者的合理訴求。
二、對於投訴中反映的定損爭議,各公司應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執行適度寬鬆的理賠政策,在保險合同範圍內應賠盡賠、足額賠付。
三、對於投訴中反映保險公司不予賠付被保險人自行施救產生的合理拖車費用,以及受損發動機拆解、清洗、換油等合理費用的問題,各公司應及時糾正,嚴格履行已向消費者做出的公開服務承諾。
四、對於投訴中反映的公司投訴處理不及時、推諉敷衍的問題,各公司應進一步完善保險消費者投訴快速處理機制,落實“首問負責制”,避免因處理不當引發的重複投訴或羣訪羣訴,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五、各公司應完善重大災害理賠工作應急預案,在發生重大災害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理賠人員配給充足,保持理賠服務電話暢通,提高查勘定損效率,確保服務及時到位。文/記者宋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