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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由上海市工商局、上海美容美髮行業協會、上海沐浴行業協會聯合制定的上海首個《美髮美容、沐浴行業預付費消費卡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正式發佈。這是上海首次就消費卡買賣行爲制定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首次明確消費卡過期可延期、遺失可掛失等一系列規範性內容以保護消費者利益。首批12家美容美髮企業和11家沐浴企業共23家企業承諾“先合同後消費”,與上海美髮美容和沐浴行業協會簽訂了《上海美髮美容、沐浴行業預付費消費卡買賣自律承諾書》。
今後,消費者在向上海美髮美容、沐浴企業購買預付卡時,可以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事先約定買賣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以減少消費爭議,維護自身權益。
《預付費消費卡買賣合同》中特別提到,因經營者關閉、轉讓、合併、搬遷等原因終止、變更消費卡使用的,如消費者不同意,經營者應按消費者實際購買時支付的費用扣除享受優惠幅度後的消費額,退還卡內餘額。因消費者原因退卡的,雙方可選擇扣除消費者此前按原價計算的消費額,退還卡內餘額,或扣除消費者享受優惠幅度後的消費額,退卡內餘額,並由消費者承擔約定的退卡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