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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8月1日電(記者王凱蕾)記者從1日召開的2012年廣東省自行發債工作通報會獲悉,2012年廣東省政府債券規模控制數爲86億元,債券期限結構將安排5年和7年期兩種類型,每種債券發行規模各爲43億元。
記者瞭解到,這是繼去年廣東自行發行6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後,再次啓動自行發債程序。
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介紹,2012年財政部對廣東自行發債出臺的相關要求與去年情況基本相同,如明確試點省市可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債券發行的定價機制、由財政部代理髮行並代辦還本付息、自行發債省份可擇優選擇主承銷商等。
曾志權透露,今年廣東地方自行發債的主要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考慮到廣東省政府債券投入建設項目均爲長期性投資項目,債券期限較長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債券資金流,因此將債券期限結構安排爲5年和7年兩種類型;二是主承銷團及主承銷商是面向所有2012至2014年財政部記賬式付息國債承銷團成員擇優選取;三是債券發行額度從2011年的69億元提高至86億元。
據瞭解,2012年廣東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將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公益性項目支出,以及普通公路發展等重點項目建設。手續費率將參照財政部國債發行和財政部代發地方債的標準,統一按機構承銷債券總額的1‰支付5年期和7年期債券發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