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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三公經費”公開如何完善?
一位深圳的網友表示:“各部門僅僅是公開,但面對質疑,如何調查?針對問題,如何查處?針對不良現象,如何改善?公開是一種進步,但公開不是目的。”
今年10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進一步要求各級政府定期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並提出縣級政府嚴控“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
此外,繼2011年7月中央部門首次公開“三公經費”後,今年國務院明確提出要細化公開的內容,尤其是細化中央部門“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並明確省級政府兩年內全面公開“三公經費”。
白景明指出,建立完善的預算透明制度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需要政府在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的同時,更深入細緻地向公衆解釋每一筆錢是怎麼花的,同時也要把管理制度向公衆公開,讓公衆監督政府有據可依,充分發揮審計部門、人大和公衆等各渠道的監督作用,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透明。
“對於‘三公’監管,應建立綜合治理機制,事前設立‘三公’標準,並經人大批准,這體現在預算編制中要合理;預算執行過程中,‘三公’每個環節都應該有監督;事後有問責機制,這都需要一定時間才能達到我們期待的效果。”劉劍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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