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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工作正在進行,有的考生成績不好,家長爲孩子能否上大學而憂心。海淀法院提醒家長,時下正是騙子頻繁活動的時候,不論是稱有關係可辦入學指標,還是一些公司宣稱代理招生,都不可以相信,千萬不要落入陷阱,對考生造成二次傷害。
騙術一
自稱有入學指標
69歲的許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於春曉,於春曉自稱是慈善家,每年都能拿到很多大學的入學指標。 7月底,得知孫子許強(化名)考試失利的許某趕緊向於春曉求助。於春曉讓他將許強帶到北京,準備辦理中央民族大學的入學手續,並許諾屬於教育部網站可以查到的正規本科生,但要25萬元用於運作。
9月6日,許某來到北京,把25萬元現金交給於春曉。兩天之後,於春曉說事情辦不成了,要改成對外經貿大學。許某又帶許強來到對外經貿大學,並交了2000元的報名費,但後來聽說是委培生,便找到於春曉要求退費。隨後於春曉又帶着許某祖孫二人去了多所學校,可學校都只說是委培生,不是正規大學統招生。發覺受騙的許某要求於春曉退錢,於春曉在退還5萬元之後便杳無音信,無奈之下,許某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機關調查,在一年多時間裏,於春曉先後以幫助他人辦理上大學爲由作案五起,騙取被害人133萬元。最終海淀法院判處於春曉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
騙術二
辦公司宣稱代理招生
2006年3月,樑嶽庭與冉永波在昌平區註冊成立北京籌纔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並宣稱該公司是教育部下屬的三產公司,爲各大院校代理招生,所招學生參加全國成人高考,用成人高考分數來註冊普通高考院校的成績,即可被各院校錄取,享受同等在校生的待遇和學歷。
高考失利的王娜(化名)跟父母來到籌才公司,與樑嶽庭簽訂了委託合同,並交了委託費用8萬元。9月1日,王娜得知參加的只是成人高考培訓,發覺受騙的王娜當即報警。
後經查,樑嶽庭等人曾以同樣的手段與六人簽訂委託合同,騙取委託費共計46萬元。海淀法院最終判處冉永波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樑嶽庭有期徒刑九年半,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法官提醒
2007年至2012年6月20日,海淀法院共審結以幫助落榜考生進入大學學習爲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41件。主要的詐騙類型有兩類:一是宣稱自己是招生負責的相關人員,或認識有能力的高官,可以“打通關係”拿到正規大學的招生指標。二是成立專門的公司,宣稱可以代理高校招生,實質是成人高考或網絡教育等形式。
法官提醒廣大家長,在高招錄取中,國家嚴格控制各省招生計劃,所有錄取均按程序進行,不存在所謂的“內部指標”,也不可能人爲操作。因此,廣大家長不要輕信他人承諾,以支付高額的辦事費或其他費用來爲孩子“買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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