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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調整機制,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再生水價格。制定《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公共排水管網維護定額,將公共排水管網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昨天新一期的政府公報中,公佈了“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污水處理費和再生水價格調整到位之前,進一步完善財政補貼機制。建有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區縣徵收污水處理費。記者瞭解到,目前本市居民污水處理費爲每噸9毛錢、行政事業單位等爲每噸1.5元;再生水價格爲每噸1元。
通知明確,在中心城,以改善清河、壩河、通惠河、涼水河流域水環境爲目標,新建5個再生水廠。分別爲:在青河流域,完成清河、北苑、肖家河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擴建工程建設,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廠;在壩河流域,完成北小河、酒仙橋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東壩再生水廠等項目;在通惠河流域,完成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定福莊再生水廠;在涼水河流域,完成吳家村、方莊、小紅門、盧溝橋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新建鄭王墳、垡頭再生水廠。
此外,還將加快推進雨污管網分流、老舊排水管網更新改造和以本市南部地區、城鄉結合部爲重點的管網工程建設,中心城規劃新建管線348公里,改造353公里。
結合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和再生水廠建設,將配套建設再生水管線685公里。將再生水優先用於工業、園林綠化、河湖環境、並通過河湖水網用於農業灌溉。新建清河、酒仙橋、高碑店、小紅門四大再生水調水工程,新建再生水調水管線86公里,年調水3億立方米。(記者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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