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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月13日,發改委發佈通知稱,發改委、財政部同意證監會降低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用標準。
通知指出,證券交易監管費收費標準,對股票由按年交易額的0.04%。調整爲按年交易額的0.02%。收取;對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免收證券交易監管費。包括金融期貨交易在內的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由按年交易額的0.002%。調整爲按年交易額的0.001%。收取。機構監管費收費標準中,對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30萬元;對期貨經紀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5萬元。(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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