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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唯冠和蘋果和解之後,李開復在自己的微博上總結點評道:“1)唯冠曾做過一個叫iPad的產品,失敗取消;2)8年後,蘋果命名iPad時,低價收購唯冠在大中華區的商標,草率未查清細節;3)唯冠破產後,回頭細查iPad授權,喜見當年授權手續有誤,便啓動以維權爲包裝,以敲詐爲手段的天價官司;4)最後和解,蘋果爲疏忽付出應付但較合適的代價。”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佔領也表示,與“林書豪”等商標搶注事例不一樣,唯冠的iPad商標並不屬於惡意搶注,而蘋果在發佈iPad之前發現唯冠早已註冊的iPad的全球商標,此後蘋果通過一家與唯冠不構成競爭關係的英國公司“巧妙”地以較低的價格從臺灣唯冠手中買入iPad商標,這種做法也是國外大公司購買商標時常用的手法,只是百密一疏,蘋果當時疏忽了中國大陸市場的iPad商標所有權在深圳唯冠手中,而不是臺灣唯冠手中,因此才導致了這番曠日持久的拉鋸戰。
有關專家介紹,當年蘋果試圖通過影子公司(IP公司)低價收購商標,又在未能確認商標所有權之前就貿然使用,這是一場危險遊戲,貪小錢最終吃了大虧,作爲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蘋果的經歷應當爲企業所警示:在知識產權領域,無論體量多大,都沒有法律豁免權。本報記者祝劍禾
□專家點評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佔領
雙方和解是最好的選擇
“從法律上來講,蘋果在本案中比較理虧,原因在於轉讓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誤,但目前的結果,對於蘋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對於雙方都是最好的結果。”
“知識產權雖然看似無形,卻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企業在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過程中若沒有高度重視、謹慎行事,很可能付出慘痛代價。”趙佔領向記者表示,此次蘋果付出的高額和解金,告誡企業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戰略,儘快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
知識產權對企業經營決策舉足輕重
“6000萬美元,相當於3.8億元人民幣,也就是1個字母將近1億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額在國內知識產權業內是史無前例的。”這無論是給國內企業還是跨國巨鱷都敲響了警鐘,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企業做重大經營決策中顯得舉足輕重。蘋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僅給中小企業帶來啓示,更是對跨國產業巨鱷有着重要影響。此案件的啓示主要有三點:一是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離不開知識產權;二是蘋果當初百密一疏,爲其早期工作不到位付出了鉅額代價;三是案件的背後是利益,雙方商標之爭實質在於市場利益的商戰。
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徐瑄:
不鼓勵“碰瓷”但企業需學會維權
就這起商標糾紛而言,蘋果由於疏忽而埋單,最終支付賠償,這在法律上並無爭議。一方面案件中“iPad”關聯的巨大利益警示促進企業主動維護商標、重視知識產權的巨大利益,也提示瞭如蘋果這樣擁有龐大法律顧問和知識產權機構的跨國公司,也可能在知識產權領域疏忽犯錯,這應成爲中國企業的反面教材。
此外,徐瑄等專家認爲,iPad商標案的結果並不是鼓勵國內企業“碰瓷”,以註冊而後惡意訴訟的方式謀取不當權益,而是首先學會保護自己的權利,並在別人侵犯時學會維護自己的利益。
據新華社電
-中間派
@我困惑了:唯冠訴蘋果一案,很多網友認爲前者是訛詐,爲蘋果叫屈。其實,蘋果沒那麼傻,唯冠也沒那麼賴。這是法律制度下的合理博弈,六千萬對蘋果而言不算多,對唯冠而言則不算少。無關善惡,僅此而已!
-挺“唯”派
@鳳尾梧桐:我覺得唯冠的錢拿少了。當初的數值應該遠遠比這個高。就算唯冠要破產。就算它不出名。就算它有點耍無賴。
@南方青:相對那些外國把咱們國家知名產品商標惡意搶注再來“勒索”的,我看厚道多了。而且這個6000W也算是很便宜了,對蘋果和它的產品來說。
@JounLee_Photo:6000萬美元對蘋果公司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只是唯冠賺了。既得到了錢,又打響了名聲,不是因爲這場官司大概沒幾個人知道唯冠。只不過這名聲來得有點“臭”。
-挺“果”派-“註冊”派
@BackGroundBoy:“蘋果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iPad商標案”看來這個年代告財大氣粗的蘋果就能名利雙收。好,想想蘋果現在還缺什麼。
iPhone, iPod, iPad,iMac, apptv都有了.……!!!照相機!蘋果沒照相機,iCamera!速速註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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