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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根據《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津政辦發〔2012〕75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天津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正式出臺,補貼分為11種,最高補貼1.8萬元。
從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期間淘汰的黃標車,將根據車型不同給予5000元至1.8萬元不等的補貼。此次補貼范圍為:注冊登記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的重、中、輕型載貨車;注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微型載貨車;注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轎車)、微型(含轎車)營運載客車;注冊登記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的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車;注冊登記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後的小型(含轎車)、微型(含轎車)非營運載客車;注冊登記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後的專項作業車。
此外,已享受國家和天津汽車車輛更新補貼政策的,以及天津黨政機關和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不享受天津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提前報廢的“黃標車”需交售給天津依法設立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補貼分為11種最高1.8萬元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報廢1.35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1昇(不含)-1.35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報廢1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受理後20個工作日內回收車輛
申請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的車主,須向國聯公司提交:《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表》(附件2)和《車輛有關信息確認表》(附件3,國聯公司服務網點免費提供)。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車主委托書(附件5、6,國聯公司服務網點免費提供)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國聯公司審核後,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國聯公司受理車主提交的申請後,在20個工作日內,應回收車主交售的車輛,為車輛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並向車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審批表》(附件4)。車主憑《天津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審批表》、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銀行領取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