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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29日通報膠南市糧食儲備庫操縱硬麥105期貨合約交易價格案和鎮江寶爾勝鋼鐵有限公司操縱螺紋鋼1107合約交易價格案,並對相關責任方作出行政處罰。
據通報,證監會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於2011年9月對膠南糧庫操縱硬麥105期貨合約交易結算價格案進行立案調查。
WT105合約是2011年5月23日到期並在當月進行交割的期貨合約,5月份交易已不太活躍。經查,2011年5月3日,膠南糧庫持有WT105合約11手,山東得利斯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島田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未持有WT105合約。
2011年5月4日,WT105合約成交量爲6手,全部系得利斯、青島田豐、膠南糧庫的兩兩相互交易。而這些交易均由劉玉江操作,劉玉江時任青島田豐法定代表人,原任得利斯商貿部經理,現爲山東得利斯籌建負責人,與膠南糧庫法定代表人系同學關係。膠南糧庫操縱WT105合約違法所得1720元。
證監會認定,膠南糧庫操縱了WT105合約2011年5月4日的交易結算價格,決定對膠南糧庫處以20萬元罰款;對劉玉江給予警告,並處以2萬元罰款。
在寶爾勝操縱螺紋鋼1107合約交易價格案中,寶爾勝通過操縱RB1107合約交割結算價格,多計增值稅進項稅,少納增值稅7.58億元。黃君稱爲操縱案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證監會決定,對寶爾勝處以20萬元罰款;對黃君稱給予警告,並處以2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述兩起案件均屬於特定時間的期貨交易價格操縱案,這類違法行爲一般表現爲自我成交、約定交易、虛假申報和連續買賣製造交易活躍假象等異常交易行爲,經常發生在期貨合約鄰近交割月和交割月中,此時期貨價格接近現貨價格,市場流動性較差,操縱容易實現。
該負責人說,此類操縱行爲,主要動機一是影響交割結算價,從而影響開具增值稅發票進項稅或銷項稅的金額,達到少交或多抵扣增值稅款;二是利用小單量製造交易活躍假象,趁機盈利出局。對此類行爲,證監會將予以嚴密監控,一旦發現,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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