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個個體化妝品店的老闆在網上註冊了一個網站,並宣稱是“雅芳(中國)網絡商城”。但雅芳(中國)有限公司(簡稱“雅芳中國”)卻表示,公司根本不存在網絡商城這一銷售渠道。近日,雅芳中國向昌平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雅芳中國近日向昌平法院起訴稱,姜某是北京回龍觀某化妝品店店主。2011年1月21日,姜某註冊了一個域名爲“avm2.com”的網站,並對外宣稱該網站爲“雅芳(中國)網絡商城”。除此之外,姜某還通過搜索引擎的競價排名服務,使得網民在搜索“雅芳官網”關鍵字時,該網站能夠位於搜索結果的首位。
爲了混淆視聽,姜某在其網站上甚至打出了醒目“警示”語:“所有雅芳正品僅在雅芳網絡商城和雅芳授權專櫃專賣店銷售,如在其他渠道購買將不確保其爲雅芳原裝正品並不予以承諾其品質保證”。除此之外,姜某的網站上還大量使用了雅芳中國享有著作權的明星代言圖片及產品圖片。
“上述這些信息足以使公衆誤認爲該網站與雅芳中國有特定聯繫,並誤認爲其商品來源於雅芳中國授權銷售”。但事實並非如此,雅芳中國在起訴書中表示,作爲一家在中國大陸取得直銷牌照的直銷企業,公司的主要銷售渠道爲直銷員銷售,從未授權任何公司或個人通過網絡形式銷售其產品,更不存在“雅芳(中國)網絡商城”這樣一種銷售渠道。
雅芳中國認爲姜某在其網站上的虛假宣傳不僅欺騙了消費者,更嚴重違反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影響極其惡劣,嚴重損害了雅芳中國的合法權益。因此,雅芳中國將姜某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銷售產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爲,並賠償雅芳中國經濟損失100萬元。
記者昨天從昌平法院獲悉,法院正在向姜某送達相關材料,案件將於近期開庭審理。(記者何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