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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海新文化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網上、網下發行。
公司主營業務爲電視節目製作,攝製電影(單片,有效期至2013年3月1日),企業形象策劃,投資管理。公司主營業務爲電視劇製作,來自電視劇的收入佔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超過95%。國家廣電總局於2011年11月頒佈的“限廣令”嚴格限制了影視劇中插播廣告,而插播廣告是各電視臺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短期內,限廣令可能導致電視臺廣告收入減少,從而使電視臺削減電視劇的購買預算,降低電視劇的購買價格。從短期來看,公司依舊面臨電視劇業務受限廣令影響的風險。
點評:新文化傳媒存在諸多如受制於行業政策、營收賬款佔比較高等未來或加大公司經營風險的問題。申購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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