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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央行發佈《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規定,與同一特約商戶簽約的收單機構爲一家。對於較大的星級賓館酒店、百貨類商戶,可有兩家收單機構與其簽約,但每個收銀櫃臺只能擺放一臺互聯網通用的受理終端。收銀櫃臺上還可擺放專門用於分期付款、積分消費等特色業務功能且不開通普通消費交易功能的受理終端。
上述規定被業內稱爲“一戶一行、一櫃一機”。業內人士認爲這也是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分量最重的一條規定,行業競爭將因此加劇。
同時,徵求意見稿規定,收單機構應按有關規定收取銀行卡結算手續費,不得采取隨意降價、對不同髮卡機構發行的銀行卡區別或變相區別定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爲,不得損害其他參與方合法權益。
據悉,銀行卡收單業務的利潤主要來源於結算手續費。根據行業不同,費率分別爲0.5%至4%不等。手續費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7”歸髮卡行所有;“2”歸收單方所有;“1”則爲銀聯所有。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在商戶拓展、商戶結算手續費率簽訂、同一商戶簽約數量、收銀櫃臺擺放受理終端數量、受理終端聯網通用等方面具有惡性競爭或違規行爲,損害其他參與方合法權益的,將由央行分支機構責令限期改正,並視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記者熊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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