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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審計署27日公佈的49箇中央部門單位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顯示,上述部門單位存在着預算執行未完全到位、預算和財務管理不夠嚴格、預算管理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完善等問題。
這49箇中央部門單位是: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鐵道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知識產權局、宗教局、中科院、社科院、地震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社保基金會、自然科學基金會、信訪局、能源局、國防科工局、外專局、民航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對外聯絡部、求是雜誌社、經濟日報社、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從審計情況看,上述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要求,着力加強預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設,不斷推進預決算通報、公開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總體上,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的規範性逐步提高,違法違規問題不斷減少。
但審計也發現以下三方面主要問題是:一是預算執行未完全到位;二是預算和財務管理不夠嚴格;三是一些預算管理制度和規定不夠明確完善,如基本支出定額標準不統一造成部門之間苦樂不均,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界限不清,“三公經費”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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