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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近期投資者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解答時表示,今年要取消約40%的行政審批項目,有的項目會下放和合並。今年最迫切的任務是深化發行體制改革,完善發行、退市和分紅制度。通過蛛網博弈推演平臺,我們認爲,市場化是發行改革的方向,而監管也將趨於嚴格。
一、監管護航市場化
近日,證監會正式向社會公佈《關於進一步提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有關問題的意見》。根據該意見,證券監管部門將建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相關中介機構不良行爲記錄制度並納入統一監管體系,根據各相關中介機構不良行爲的性質和情節,分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等行政監管措施。不良行爲記錄及有關監管措施將記入誠信檔案。
此外,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和創業板發行監管部還聯合下發《關於新股發行定價相關問題的通知》,全面釋疑新股定價中的行業市盈率比較口徑,重新上會的三種情況等內容。這些通知的出臺表明,新股發行改革的指導意見正朝更詳細的方向發展。
我們注意到證監會正式表態將取消約40%的行政審批項目,部分項目下放和合並。這反映出發行改革市場化的政策方向,也基本符合市場預期。不過我們認爲,此次證監會把市場爭議較大的行業平均市盈率“25%規則”此次進一步細化和建立中介機構不良記錄的制度則表明,新股改革在加快市場化的同時,監管也將趨於完善和嚴格。
二、發行改革的方向
從4月29日證監會正式發佈新股改革指導意見,到5月30日證監會繼續發佈一系列新政策,新股發行改革不溫不火地逐步細化,市場關注度有所下降。我們認爲,如果把發行改革當做一項工程,那麼大的框架已近完工,現在的重點則是細節的填充與斟酌,而制度的細化或給市場帶來超預期的影響。
首先仍需關注詢價與承銷改革。證監會建立中介結構不良記錄的制度、以及增加詢價緩解利益代表等監管措施對現有發行利益方具有一定牽制作用,但這些措施難以從根本上改變現有利益格局。行業市盈率的參考作用並不具有強制性,新股高定價的問題或仍難以避免。因此在市場化的改革趨勢下,新股招標方式存在改進的空間。改良式的荷蘭招標乃至美國式招標都有可能成爲政策的選擇。目前市場對此改革方向的預期很低,可適當關注。
其次,增加供給也是新股改革市場化的重要方向。我們認爲增加供給主要將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存量發行,縮短乃至取消新股的鎖定期限。這將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應量,降低市場炒作因素,減少限售股份積累,由於存量發行賣掉股份所得資金歸股東個人所有,股東也具有較強的利益動機。其二是增加新股發行,當前IPO在審企業數量突破700家,發審的弱化和項目下放將推動新股發行的市場化,最終改變新股的供求關係。隨着上市企業的增多,炒新炒殼的利益格局將發生改變,監管退市制度的完善意味着或有更多劣質公司退市。在此情況下,市場估值水平或將下調,高分紅的藍籌股優勢將日益凸顯,成爲新入市的長期穩健型資金如養老金,社保和QFII等的首選。
綜合來看,市場化是股市新政的發展方向,而監管也將趨於嚴格。根據行爲分析,擴大內需的基礎是社會保障,大力發展商業保險能分擔國家財政壓力,社會保障才能進一步推進,因此我們看好保險板塊的長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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