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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區徐涇鎮圓通公司快遞建包員龍某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偷拆客戶包裹竊取其中的物品,4個月來屢屢得手,共竊得各類物品64件價值3萬餘元。本以爲神不知鬼不覺,怎奈公司監控錄像竟將其“出賣”,不僅終結了龍某的“發財之路”,也讓他深陷囹圄。2011年9月起,該快遞公司就開始因包裹內物品偶有失竊接到過顧客的投訴電話,但一直未能查出內鬼。從2011年10月份到2012年1月份,投訴電話驟然增多,該公司王經理決定調取公司的監控錄像捕捉些許蛛絲馬跡,一探究竟。
2012年1月13日中午,王經理在查看錄像的過程中發現,龍某在建包過程中鬼鬼祟祟,似有作案的嫌疑,於是找他前來談話詢問情況。做賊心虛的龍某一見紙包不住火,便老老實實將自己4個月以來的作案行爲向王經理全部攤牌,隨後龍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上海青浦法院經審理認爲,龍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據爲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但其犯罪後能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定爲自首,可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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