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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房屋租賃聯合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今年年底,我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出租要全部登記備案。
現狀:我市住宅登記備案率不到10%據介紹,鄭州市房屋租賃管理始於1985年,到1997~1998年,房屋租賃市場有了較爲規範的管理。目前,全市登記備案的出租房屋有6.7萬多戶,其中非住宅的登記備案率達到40%,但是住宅的登記備案率還不到10%。
對此,鄭州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副處長張豐森分析,房屋出租登記備案率低,主要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特別是缺乏處罰方面的規定;二是房屋出租的相關稅費較高。
目標:到今年年底,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率達到100%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辦公室副主任李文介紹,根據工作部署,今年6月30日前爲調查摸底階段,出租房屋普查率要達到100%。在符合出租條件的基礎上,今年年底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率要達到100%。
張豐森介紹,這次出租房屋普查是全方位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限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城中村的房屋不在此次租賃登記備案範圍。
措施一:11個部門聯手管理房屋租賃市場根據《意見》,爲加強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專門成立鄭州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市城建委、市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稅局、市規劃局、市地震局、市衛生局、市法制辦、市消防支隊等10個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等。
文件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成立與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的領導機構。市政府將定期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進行督察,對於機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措施二:逐戶逐人上門普查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爲單位,以村(社區、居委會)爲主體,採取管理員分片包乾的辦法,逐街、逐院、逐棟、逐層、逐戶、逐人進行上門普查,採集流動人員、房屋安全、計生、證照辦理等相關信息,填寫《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採集表》。按照房戶合一、一戶一檔的原則,錄入信息系統。
幫您算算出租房子得交多少稅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租房屋需要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土地出讓金、價格調節基金、租賃手續費等相關稅費。
對於個人出租房屋供別人居住的,根據稅務業內人士的測算,稅率大約是租金的13%。
以一套60平方米、月租金1000元的住宅出租爲例,需要繳納各種稅130元(1000×13%),繳納價格調節基金10元(1000×1%),租賃手續費按宗收取,每套51~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的住宅手續費爲50元。也就是說,出租一套這樣的住宅,需要繳納各種稅費190元。
如果是出租一套月租金5000元的門面房,則需要繳納各種稅1500元(5000×30%,非住宅的各種稅綜合稅率大約爲30%),需要繳納的價格調節基金爲50元(5000×1%),租賃手續費爲50元(5000×1%,非住宅手續費按租金額的1%徵收)。此外,非住宅還要繳納土地收益金。目前鄭州市土地收益金根據位置不同,分成八類地區,徵收額按照房屋建築面積計徵,每平方米徵收0.5元至6.5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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