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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銀行卡仿佛成了生財之道。一方面,網上充斥著“長期大量收購銀行卡,價格40元到400元不等”等收購信息。另一方面,不少賣卡網站稱數百元就可以買到一套“銀行卡+真實身份證原件”,甚至可以指定任意姓名。
已經不想再用的廢舊銀行卡是否真的可以“變廢為寶”?買賣銀行卡是否無後顧之懮?專家表示,賣卡相當於賣掉自己的真實信息,而購買銀行卡則可能涉嫌偽造證件。
現象:收購廢舊銀行卡理由多多
記者在網上看到,對於為何收購銀行卡,買家們各有各的說法。
一個在百姓網發布的求購銀行卡的帖子稱:“本人在淘寶想開多個店鋪,因一個人只能開一個,所以高價收購工商銀行卡開淘寶店,200元/張,數量30張到40張,有實力和人脈的朋友,請打我電話詳談。”並表示,他要求買家帶身份證現場開卡,開卡的費用和車費由他承擔,開好之後現場結賬,辦的是工商銀行存款借記卡,不可以透支。“本人可以留存身份證復印件給你,上面注明:如卡在使用中,有非法交易,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本人絕不是拿卡做什麼非法的事情,這個大家盡可以放心。”
而另一個帖子則稱:“我們收購這個卡是用來申請廣告聯盟,只是用來收錢,因為廣告聯盟一個人只能夠申請一次,而我們需要申請很多個賬戶。不是用來做什麼非法活動。”
賣家確實“守約”
昨日,記者以買家的身份諮詢了多家銀行卡售賣網站。一個稱自己為“正規的出售銀行卡”的網站上寫著:“保證卡一次買斷費用,終身使用”。
該網站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帶U盾的卡,賣600一套,不帶U盾的賣200一套,並強調“一套是指銀行卡帶真實身份證原件”。
對於銀行卡的來源,他信誓旦旦稱:“都是全新沒用過的真卡,銀行卡都是我們的小弟拿真的身份證去現開的。”
而另外一個銀行卡售賣網站“×輝銀行卡辦理”的工作人員則表示,購買銀行卡價格為“普卡200網銀卡400元加身份證原件加50元”。而如果是指定開卡人姓名,則一張卡賣600元。“你只要提供名字就好了,相關身份證件都會辦好。”當記者問姓名如果不真實怎麼可能辦到身份證和卡號,該工作人員對此避而不答。
某位曾經在網上購買此類銀行卡的人士向記者爆料,當時買完銀行卡後,賣家確實“守約”地將銀行卡開戶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開戶地等信息一並告訴了買家。
專業人士:開戶主有法律風險
“指定姓名就可以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這種肯定是偽造身份證纔能辦到的。”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繼承認為,可能是賣家內部有公安相關的關系,偽造“真的假身份證”,或者是偽造假身份證,選擇沒有身份核查系統的銀行辦理銀行卡,以逃過身份證真偽核查。
劉繼承表示,若市民的廢棄銀行卡被轉手到犯罪分子手裡,銀行卡被用於洗錢等違法行為,銀行卡開戶主自身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記者在一份“個人存款賬戶開戶及賬戶服務申請書”上看到,銀行有明確規定,“借記卡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持卡人因卡片保管不善、將卡片轉借他人或自身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擔。”
劉繼承表示,私下自行轉讓銀行卡是不能作為轉讓交易兌現的,“銀行卡買賣本身是違規的,因為辦理一張銀行卡是開卡人和銀行之間簽訂的約定,合同的轉讓必須通過另外一方的同意,即其權利義務的轉讓需要經過銀行的同意纔合法。”由於身份證丟失,身份證被人拿去惡意辦理銀行卡而實施違法行為,丟身份證的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不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但是,丟身份證的當事人需要自我舉證,證明該銀行卡的辦理過程中自己確實是不知情的,比如當事人在丟失身份證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掛失並補辦身份證等。”
業內人士:
賣卡即相當於賣掉自己信息
某股份制銀行內部人士表示,銀行卡買賣用途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銀行定期推出的具有紀念意義的卡,有買家願意進行這方面的投資進行收集。還有一種則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洗錢、盜刷銀行卡等非法行為,磁條內含個人信息,對於收卡人來說沒有所謂,但是對於銀行開戶主,將自己不用的銀行卡賣給他人相當於賣掉自己的信息,一旦他人利用該卡從事非法交易,銀行卡業主需要負相關責任。
“網上所兜售的‘可指定姓名’的銀行卡在制作上有很大難度,可信度並不高。”有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光憑一個姓名做不出一張真實的銀行卡,因為全國相同姓名的人數很多,而且銀行卡開戶不僅需要一個名字,而且需要該名字所對應的身份證號碼。
此外,憑假身份證是不能在銀行開戶的,現在銀行系統已經跟公安部門聯網。而且所有銀行卡的賬戶信息都已經在央行報備,通過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能夠迅速鎖定一個人。
銀行專業人士建議市民,閑置不用的銀行卡最好能到銀行進行銷戶處理,或者將銀行卡自行剪斷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