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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事先建倉、黑嘴薦股、拉擡股價後搶先賣出,通過這一"搶帽子"手法,年僅30歲出頭的中南財大一名畢業生,在短短4年時間裏,將拼湊來的30萬元,炒到7000多萬元。5月17日,天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餘凱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4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0330235.65元。
落網前一刻還在惦記買豪宅
2009年10月,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發現,自2009年5月至8月期間,一批個人賬戶與禧達豐公司發佈的薦股文章高度關聯,均在薦股前集中買入,薦股後集中賣出,具備明顯的"搶帽子"特徵。
上述賬戶交易量大,持續時間長,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證券市場秩序,且交易行爲大量集中在武漢,同年12月底,證監會稽查總隊向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通報了相關案情,提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初步調查認定,武漢人袁某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犯罪。2010年2月25日,省公安廳將該案指定天門市公安局管轄,同年3月1日,天門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代號"301"專案,專案組進駐武漢。
專班民警在武漢市街道口找到袁某,袁某大吃一驚。他在一家保健品公司打工,從未炒股。身份證於2009年初丟失。
警方再查與袁某股票賬戶操作高度相似的賬號,發現一名姓餘的退休老司機,與袁某買賣股票和時機高度一致。圍繞餘某調查發現,他的兒子餘凱是一名證券分析師,曾在武漢新蘭德公司任研發部主管。由此,餘凱進入警方視線。
通過祕密偵查,警方發現餘凱的電腦操縱了全國各地上百個股票賬號。
2010年3月16日,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領導來到武漢,與專案組研究偵查方案。
此時,警方獲悉餘凱停止了之前賬號的股票操作,且開始大量提取現金,決定實施抓捕。
2010年3月17日,情報顯示,餘凱將於次日到武昌中北路某銀行提取300萬元現金,20多名民警連夜進駐布控。然而,次日餘凱並未出現在銀行,而是去了漢口一處高檔樓盤的售樓部。當日12時許,餘凱在該售樓部看房時落網。
當月底至2010年6月25日,專案組先後在武漢、哈爾濱、杭州等地抓獲雷某、蔡某、羅某等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
股市"搶帽子"斂財七千萬
據餘凱交待,他以"搶帽子"手法賺錢,是從2005年開始的,經歷了3個階段。
起步階段是2005年底至2008年2月,餘凱在武漢新蘭德公司擔任研發部主管,知悉了該公司先建倉、後薦股、最後賣出的操縱股票獲利模式後,決定採取同樣的操作模式獲利。同期,餘凱以其父親及親友的名義開立了若干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選定股票後,以多個證券分析師的名義在各大財經網上發表相應的薦股文章,待次日股票價格上漲後迅速拋出獲利。他的原始資金,是退休父母的20多萬元積蓄,還借了幾萬元錢。短短2年多,以此方式獲利2200餘萬元,完成了原始積累。
第二階段是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因武漢新蘭德公司被查封解散,餘凱自行招聘了3名證券分析師,按他的授意寫股評文章,另外借用深圳的兩名知名證券分析師(每月支付數千元文章"冠名權")的名義發表,餘凱本人在此期間獲利1840餘萬;
第三階段是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2009年4月,餘凱在得知禧達豐公司中止了與湖北衛視的股評合作關係後,電話聯繫禧達豐公司總經理白某,商量借用禧達豐的平臺發表薦股文章,得到了白某同意。隨後餘凱租用辦公場所,購買電腦等辦公設備,招聘操盤手龔某、羅某等人,親自撰寫薦股文章並以禧達豐公司名義在各大媒體網站發佈,先後利用自有資金、對外融資、同步操縱等模式籌集資金,使用在武漢、太原等全國十餘個城市開設的70餘個證券賬戶,以"搶帽子"方式操縱證券市場。
公安機關查證餘凱團伙在此期間共發佈薦股文章87篇,反覆操作蓮花味精(3.36,-0.04,-1.18%)等33只股票共計87次,買入成本31.6億餘元,賣出金額32.5億餘元,非法獲利8300餘萬元。其中餘凱本人獲利近6000萬元。
專案民警介紹,判決書最後認定餘凱非法所得70330235.65元,因爲第一階段的非法獲利已無法取證。
窮奢極欲,聲稱要賺10億才收手
調查人員表示,餘凱系資本市場"老手",其曾供職的武漢新蘭德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智多盈(微博)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曾分別因操縱市場、在電視股評節目中發表誤導性言論而被證監會行政處罰。餘凱曾擔任武漢新蘭德研發部負責人。
民警介紹,餘凱是地道的武漢人,生於1977年1月,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經專業畢業,有證券分析師資格。其父母是某汽運公司退休職工。
餘凱"發財"後,出入以奔馳車代步,在市中心高檔社區買了豪宅,商場購物只去新世界(7.40,-0.08,-1.07%)和武廣、世貿。他刷卡簽單的記錄顯示,買外套常常一次就花1萬多元,一副眼鏡幾千塊,一塊手錶4萬多元……
餘凱身高1.8米,身材勻稱,賺錢如流水,派頭是十足的"高帥富"。至案發時,他既沒有結婚,也沒有固定的女友,而是周旋在多名空姐之間。據其交待,他每次到外地,都是買頭等艙飛機票,藉此認識空姐"談朋友",不斷更換。
餘凱一次與民警談心時交待,眼見股票賺錢如此容易,他實在收不了手,準備賺到10億元就退出這一行,"紮紮實實做實業"。
名詞解釋:"搶帽子"
"搶帽子"是指證券公司、證券諮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薦股,通過薦股效應產生的市場波動獲利。
搶帽子在美國投資界的特指用語是PumpingandDumping,指少數證券分析師廉價購入股票,接着在報紙文章和電視或者電臺廣播吹捧他們手中的股票,當然別人不知道他們買了這些股票或者跟這些股票有利益關係。他們散佈虛假的信息吹捧股票以拉擡股價,這個動作叫做pump,然後在股價上揚時賣出持股,這個動作叫做dump,賣出持股時使股價下跌、其他投資者利益受損。
作案流程
買股→薦股→賣股
2009年5月25日19:15,中金在線網等兩個網站發佈了署名爲禧達豐投資、白某的薦股文章《超低價智能電網概念井噴行情即將展開》,推薦"東方電子(3.81,-0.10,-2.56%)"股票。餘凱等人操作的賬戶組於發佈當日買入"東方電子"股票約620萬股,買入金額2800萬元。後在5月26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3100萬元,獲利300萬元。
2009年11月6日17:59,全景網(微博)等2個網站發佈了署名爲禧達豐投資、白某的薦股文章《拔"海南國際旅遊島概念"頭籌》,推薦"億城股份(4.06,0.01,0.25%)"股票。2009年11月9日16:50,4個網站發佈了署名禧達豐投資、白某的薦股文章《"海南國際旅遊島"概念我最正宗》,推薦"億城股份"。餘凱等人操作的賬戶組分別在11月6日、9日買入"億城股份"合計約800萬股,買入金額5800萬元,11月9日、10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6000萬元,獲利200萬元。
此案特點
"搶帽子"手法更加隱蔽
專案民警介紹,與北京汪建中"搶帽子"案不同的是,汪建中在證券方面的活動都是真人真姓,真實身份,而餘凱在"搶帽子"操作中,從不留下真實身份--他操作的股票賬戶,全都是他人的名字;他與證券分析師籤合同,也用的是假名;甚至租房、辦寬帶網,都是使用假名。包括他與北京禧達豐公司合作籤合同,也是使用假名。中國證監會在發現異常交易後,遲遲無法確定操縱股票嫌疑人的真實身份,直到湖北警方發現其父親的一個賬號,這才挖出深藏在背後的餘凱。
此外,餘凱等人操縱市場"搶帽子"交易與已被重罰的汪建中不同。汪建中先買股,然後利用各種媒體發表薦股文章,在股價上升後再悄然賣出,都是一個人所爲。相比之下,餘凱等人則是團伙作案,分工合作。
證監會相關人員表示,餘凱等人操縱市場的行爲,是一種更加隱蔽的"搶帽子"交易。餘凱利用禧達豐發佈薦股文章,同時用控制的證券賬戶買入、賣出股票,更加具有欺騙性和隱蔽性。餘凱所使用的證券賬戶所在營業部不停變換,涉案證券營業部分佈於十餘個城市,同時餘凱等人不斷變換通訊聯繫方式、辦公地點和銀行賬戶。
證監會相關人員認爲,餘凱等人利用正規投資諮詢機構,發佈薦股文章。操縱者餘凱等人與禧達豐之間形成一堵"防火牆",割裂了交易行爲和薦股行爲,操縱手法表面上一般投資者難以看穿。同時,餘凱等人形成團伙作案,從選擇合作媒體、寫薦股文章,到籌集資金、尋找控制證券賬戶,分工明確,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盈利模式。
同案被告人雷某、龔某、羅某均系餘凱的操盤手。他們一方面爲餘凱打工,一方面自己同步炒股,均被判處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獲刑2年1個月並處130萬元罰金、2年1個月並處10萬元罰金、1年8個月並處3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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