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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話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可是有人卻越“理”財越少,宋文洲千萬資產都被銀行打了水漂,爲什麼呢?因爲眼睛不夠雪亮,上當了!不過,近期發售火爆的短期理財基金卻是低風險品種,如有閒錢可以買點。
“隨時可以贖回”、“收益高”……在購買 理財產品時,您是否也遇到銀行客戶經理信誓旦旦地承諾。但現實情況的確如此嗎?軟腦集團創始人宋文洲就遭遇了這樣的“陷阱”,客戶經理當面送鮮花,背後掏刀子,令他1年多時間虧損5300多萬元,也由此開始了與渣打銀行歷時3年的馬拉松官司。
事件回放
理財理來八成虧損
宋文洲創立的日本軟腦集團在東京證券市場上市後,他出讓了自己30%的股份,獲得幾億美元的股權轉讓資金。“當時擁有這些資金後,就想買一些短期理財產品。”宋文洲回憶說。“大部分購買了 中國銀行
的理財產品,另外將近1億元購買了渣打銀行的4款理財產品。”雖然宋文洲在與渣打銀行的官司中勝訴獲賠,但仍然損失了7000多萬元,“近70%的損失啊?誰的錢也不是白來的,太心疼了!”宋文洲對本刊感慨道。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2月,渣打銀行客戶經理抱着鮮花走進宋家,向他推介了幾款理財產品,並信誓旦旦地承諾“可以隨時贖回”而且“利潤比較高”。於是,在3月份宋文洲通過電話確認購買了該行的理財產品。孰料,2個月後其中兩款產品就出現下跌,宋文洲致電渣打銀行要求贖回產品,但遭到拒絕。緊接着金融海嘯爆發,1年時間過去後,這兩款產品累計損失本金超8成,達5300萬元。
隨後,宋文洲開始了與渣打銀行歷時3年的對簿公堂,耗費了將近1200餘萬元的訴訟費,要回了5321萬元的賠償金,但是理財賬戶剩餘的450萬元餘額卻被划走。“耗時,耗力,太痛苦了!我要用血的教訓告訴投資者要切忌:1。不要盲目相信宣傳、公關;2。不要碰難懂、不懂的產品;3。萬一發生事故,收集證據,包括錄音、簽字合同等。”
律師觀點
購買時注意保存證據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認爲:“2008年購買理財產品時,可能制度上存在一定欠缺, 2011
年10月9日,銀監會才發佈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從渣打銀行來說,在銷售產品時確實存在違規——渣打銀行在香港銷售理財產品時,履行正規程序,而在大陸銷售時竟然可以不簽署合同電話確認銷售,實施的是雙重標準,所以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就宋文洲訴渣打案來說,在購買自己不熟悉的產品時,宋文洲自己不太謹慎,作爲責任人,在發現虧損時,是否有證據證明自己向銀行做出了止損提示?目前,最主要是公佈法院的判決書全文,這樣纔有說服力。其中有爭議的5300萬元是怎麼判的?假如雙方均有過錯,應該減掉一部分來計算賠償。張遠忠律師也提到目前銀行在履行過程中有不規範之處:比如銀行在銷售產品時,爲了攬儲確實存在違規行爲。另外,目前國內理財經理多數沒有資格證。
張遠忠律師在此也特別提醒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注意:1,錄音,把銷售過程全錄下來;2,在購買產品時,合理評估自己能夠承擔的最大風險;3,銀行需要用最簡單的語言將產品解釋清楚。如果各方各盡其職,將會避免糾紛。
理財師支招
幾招看懂說明書
理財產品發展漸成趨勢,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投資者需關注哪些事項呢?《紅週刊》記者採訪了德恆律師事務所負責金融產品的相關人士,據該人士介紹:首先,分清楚中資行與外資行的產品結構,即投資風險不同。從國內法律角度來說,隨着監管法規的日益規範,理財產品的銷售文本都做得比較規範,不規範之處在於銷售渠道,尤其在口頭介紹時,銀行爲了利益出現不規範銷售行爲。在此她教了幾個閱讀協議書的竅門:
1,投資方向,投資產生的風險,適合購買哪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的如債券型產品;股權、證券類產品風險和收益都較高一些。
2,預期收益率,某一款產品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是不同的,最終要看實際收益,但要會看預期收益的測算公式。
3,產品說明書,投資者要密切關注其官方網站上披露的公告,在一定期限內有無異議等。
4,費用,搞清楚應該支付的費用,如產品說明書中相關費用模式計算公式,比如信託管理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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