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財政部昨天宣佈出臺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本土化轉制方案,規定採取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後,履行最高管理決策職權合夥人首席合夥人,必須具有中國國籍兼具備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資格。
目前國內共有四家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分別爲安永華明、畢馬威華振、德勤華永和普華永道中天(簡稱“四大”)。財政部表示,以中外合資形式建立的“四大”合作所將於2012年8月後陸續合作到期。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作到期後“四大”可以解散,可以清盤,也可以通過轉制繼續經營、規範發展。
1992年,“四大”獲准以合資形式進入中國時,承諾20年後按國際慣例在中國實現本土化。目前“四大”已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城市開設25家分所,其業務收入佔中國會計行業總收入的四分之一,其中高端的審計業務收入佔到三分之一。
根據方案,“四大”現任首席合夥人均不符合上述要求。爲免轉制工作硬着陸,轉制方案作出過渡安排,“四大”可於未來3年繼續擔任首席合夥人;但3年後其本人或繼任者必須滿足轉制方案規定資格條件。
同時,轉制方案也要求,自財政部核發“四大”合作所新特殊普通合夥事務所執業證書日起,具備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會計師專業資格境外合夥人,佔事務所合夥人總數的比例及其在合夥人管理委員會中比例不得超過40%,至5年過渡期結束,上述比例不得超過20%。(記者熊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