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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打算結婚的新人來說,提前預訂酒店成爲婚禮順利進行的“重頭戲”。新人提前半年至一年預訂酒店已是“不成文”的規定。但酒店因承辦大型會議或裝修等,會出現單方取消宴席的情況,對新人造成不便和損失。
爲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專家建議,一方面,新人在挑選酒店時應多種考慮,避免只挑“黃道吉日”“扎堆”結婚;另一方面,顧客與酒店應簽訂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的合同,若酒店因出現“突發事件”不能如期爲新人提供婚禮場所時,有義務爲新人調換酒店,並做出適當的賠償。
婚宴酒店“一桌難求”
記者近日走訪蘭州多家酒店發現,一些知名的大酒店已“一桌難求”。從雙休日到節假日和諸如10月10日這樣“十全十美”的好日子,酒店一天最多要同時接待三場婚禮。
“對於要結婚的新人來說,預訂酒店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直接影響婚禮的質量。因此,越來越多的新人、新人家長講究挑選‘好日子’。”蘭州一家四星級酒店的馬姓經理說,“可是,好日子一年就那麼幾個,結婚扎堆嚴重,預訂酒店當然就成了問題。”
據馬經理介紹,蘭州規模較大的酒店數量有限,恰逢今年又是“雙春閏年”,有結婚意向的新人們願意選擇今年結婚。她所在的酒店已被預訂到2013年5月份。
訂酒店不僅趕日子,而且還要講排場。馬經理所在的酒店有幾個廳可供選擇,但最好、最大的廳只有一個,鍾情於這個大廳的顧客常常要排隊等候。
預訂“酒店”有風險,新人家長又有要求。正在挑選酒店的甘肅蘭州一名準新娘李攀告訴記者,自己的父母特別注重傳統的“黃道吉日”。爲了尊重父母,李攀不得不“絞盡腦汁”到處尋找合適的酒店。“我提前半年預訂酒店都預訂不上了。要在‘好日子’訂一個大酒店太難了。”幾經波折,李攀最終訂了一間中檔規模的酒店,“父母愛面子,對我找的酒店還不太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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