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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長假已落下帷幕,但公衆對我國第一條高速公路上海滬嘉高速公路5月1日起取消收費的消息仍在高度關注。
公路本姓“公”,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認爲不該收費。
但交通運輸部相關專家認爲,對高速公路收費政策要歷史地看。上世紀80年代初,爲籌措公路建設資金,國家出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吸納社會資金建設公路,用收取的通行費作爲對投資方的投資回報。此政策吸納各方資金迅速流向公路建設。到去年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超過400萬公里,承擔了75%以上的貨運量和90%以上的客運量。
財政埋單是否可行?
已經收了二三十年,爲什麼現在還要繼續收?這位專家解釋說,高速公路建設資金近70%來自於銀行貸款、外資、社會資本等。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公佈過一組數字:全國收費公路累計投資總額爲3.65萬億元,到現在,債務總餘額爲2.32萬億元,總體資產負債率爲64%。收取通行費就是爲了還這筆錢。
“國家何嘗不想全部取消收費站?”交通運輸部一位多年從事收費公路研究的負責人苦笑着說:“如果不收費,就要由財政來出資歸還。我們曾多次與財政部門溝通,但財政拿不出2萬多億元錢來。”
除了歸還欠債外,當前我國高速公路正處於形成網絡的攻堅關鍵期,35%的國家高速公路網尚未建成,一些主要運輸通道擁堵現象普遍,急需擴容改造,公路建設每年需投入資金超過1萬億元,僅靠公共財政顯然難以滿足這樣龐大的資金需求,仍需要依靠“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政策來籌措資金。
超期收費能否改變?
“高速公路收費政策雖然要堅持,但並不是‘一鍋燴’,不該收的堅決不能收。”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表示。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博士說,對收費到期,還完貸款的收費站,要直接撤銷;完全由政府投資的收費公路可由政府財政適當買單,取消或降低收費。今後的難點在於第三類收費公路,即已經披上上市公司合法外殼的收費公路,背靠上市公司相關法律的保護,超期收費、過高收費。這些收費公路均是目前公衆意見集中的收費公路。要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從國家法律層面上入手,完善公共基礎設施投資經營的相關上市法律,設定利潤上限和收費年限,才能還公衆一個合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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