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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產品標準的“地域歧視”,不惱怒是假的。痛定思痛,我們的國家標準相對寬鬆,也是不爭的事實。
昨天有兩則與“國標”有關的新聞,一是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一些汽車廠商因爲產品安全存在問題開始“全球召回”時往往不包括“中國”,他們稱產品符合“中國規格”;另一則是關於“立頓”袋泡茶,產品被檢出17種農藥殘留。但聯合利華稱產品“完全符合中國國家標準中關於農藥殘留的規定,是安全和合格的產品。”
面對產品標準的“地域歧視”,不惱怒是假的,爲什麼“同人不同命”?痛定思痛,我們的國家標準相對寬鬆,也是不爭的事實。就拿農產品標準爲例,我國標準中只涉及數十種化學污染物,而聯合國食物與農業組織公佈相關的限制標準是兩千多項,美國多達四千多項。從法律上說,企業在不同國家市場,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生產,並無不妥。即使事實存在歧視,也可以說是“合法歧視”。
國家標準比國際標準低,是一個完敗的博弈。國家標準低、企業不自覺、監管漏洞大……多因一果,結果必然是產品質量差、安全係數低,直接的危害是損害國民生活品質、身體健康,次生危害是波及幸福指數、社會和諧。遠的不說,就說最近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其原因之一就是涉事廠商利用標準漏洞,遊離在監管之外。危害是眼下的、具體的,而國家標準卻是遲滯的、粗陋的,衝突也就是必然的、激烈的。
在進口貿易中,一些進入中國的企業,爲了節省成本,入鄉隨“俗”,生產、提供只符合中國標準、遠低於本國標準的產品以及服務,實行雙重標準。近年來,執行雙重標準、涉嫌“合法歧視”事件屢見不鮮,汽車、洗髮水、嬰兒奶粉、奶嘴等都出現過,企業拋出來理由幾乎如出一轍:“符合中國標準”。如某跨國公司嬰兒用品在過去數年中分別三次被爆“含毒”,但該公司均以“達到中國標準”爲由,拒絕在中國召回。
出口貿易亦然。一方面,對外開放30多年,外向型經濟已成爲我國經濟的主要特點,對外貿易總量巨大,但隨之而來的是我國企業遭遇貿易壁壘現象也呈井噴式增長。據深圳市龍崗區的一個調查顯示,該區企業遭遇國外技術貿易措施影響佔到被調查企業總數的八成!造成貿易壁壘的原因很多,除政治、經濟等因素外,技術法規、標準牴牾是誘發貿易壁壘最常見的原因。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缺少國際標準和標準制訂的發言權,難從科技時代競爭中分得一杯羹,只能以廉價的勞力、大量的能耗、巨大的污染來維持製造大國地位。
是故,國家標準不僅表現產品質量上,更關乎國民幸福、國家經濟,意義非比尋常。
據權威部門去年年底透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水平由加入世貿組織時的40%提升到68%。數據說明了成績,也彰顯差距所在。市場上有一句流行語:一流企業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國家經濟發展到今天,轉型是必然之選,要在科技競爭時代佔有一席之地,就必須重視國家標準,完善標準體系,提升標準化整體質量效益,繼續保持較快的標準修訂速度,推動國家標準國際化戰略,爭取國家標準早日與國際接軌。練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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