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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家申請IPO的企業在招股書預披露期間遭遇質疑,引發各方關注。
根據證監會的部署,從今年2月起,企業申請IPO的招股書預披露時間由原來的發審會前5天提前至發審會前30天左右。
在充分“示衆”之下,如何適應“聚光燈”下的生存,成爲不少企業的“必修課”。
“準上市公司”充分“示衆”
近期,媒體曝光了多家蜜餞生產企業存在製作過程嚴重違規、部分產品添加劑超標的情況,知名品牌來伊份的部分蜜餞產品的供應商名列其中。隨着事件的“發酵”,越來越多食品行業“潛規則”被公之於衆。由於來伊份正處於上市前的預披露階段,此事一出,前景未卜。
在業內人士看來,來伊份“中招”偶然中似有必然。“從披露招股說明書到上會,是IPO企業最緊張的時刻。這個時候任何的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影響公司的過會。以前這種“聚光燈”下的狀態不到一週,現在延長到1個月左右,壓力會大很多。”一位上市公司的董祕說。
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的統計顯示,準上市公司從預披露日到股票發行日被媒體報道和網絡轉載總數的平均值爲500多條,而在預披露日往前同樣的時間段內平均值則爲6條。這意味着,成爲公衆公司,一方面有利於擴大企業品牌影響力,另一方面也將面臨更爲頻繁的公衆監督。
該機構的一份報告指出,雖然公司能否上市取決於公司本身是否符合相應條件、體現爲發審委會議的決定,但公衆監督也發揮了相當影響。統計顯示,75%的被否決公司在上會之前都出現過負面輿情。而順利過會的公司,在預披露到上會這一階段,出現負面輿情的比例只有39%。兩者之間有非常顯著的差異。
境遇可分爲三種類型
不過,雖然同在“聚光燈”下,記者發現,準上市公司的境遇大致可分爲三種類型。
一是“引發爭議型”。比如,喬丹體育因爲捲入與飛人喬丹的商標官司而備受關注。雖然喬丹體育在招股說明書中聲稱,“本公司與Michael Jordan之間不存在糾紛及潛在糾紛”,並表示喬丹作爲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但飛人喬丹在視頻中的一段憤怒發言,還是讓喬丹體育坐在了火山口上。
目前,飛人喬丹的訴訟申請已被法院受理。雖然結果還沒出來,但已經給喬丹體育的IPO之路蒙上了陰影。即使上市能夠成功,喬丹體育的發展空間也會受限。因爲在消費者心中,喬丹這個品牌很難代表中國企業走向世界。
二是“暴露問題型”。比如,已經預披露的江西煌上煌集團,在提到食品安全時表示,“報告期內公司注重食品質量安全控制,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現因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情況”。然而,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卻顯示,2011年12月對熟制鴨脖進行安全抽檢,多家“煌上煌”食品店名列不合格產品名單中。來伊份等也是在預披露期間被發現企業乃至行業存在問題的典型例子。
三是“遭遇質疑型”。國內混凝土方樁的龍頭企業中技樁業近期在預披露期間,遭受一些針對其專利、產品質量、經營方面等方面的質疑。“公司近期將積極進行正面的迴應和澄清。”中技樁業董事長顏靜說。
公衆公司必須接受監督
有過多年投行經驗的上海師範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黃建中說,上市本來就是一把雙刃劍,在獲得融資的同時,也要披露自己的核心信息,“既然成爲公衆公司,就必須接受公衆監督。企業必須適應這一點。”
業內人士建議,要應對這種挑戰,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當前國內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對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有重大關聯的信息,很多IPO企業在招股說明書中有避重就輕之嫌。
其次,企業應進一步加強經營管理,並對有關質疑及時做出迴應。圍繞着上市公司的各類質疑、傳聞,一旦有一定的傳播度,都可能對其公衆股東等利益相關者造成影響。因此,上市公司應及時瞭解外界的質疑、輿情,並積極做出迴應,以使人們更好了解真相。
同時,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也應積極引導企業理性競爭,優化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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