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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鄭州鄭上路的一段排污明渠內,一夜之間出現大量空心膠囊,300餘米的渠溝被各色膠囊堆積成了『彩虹河』,渠水被染成藍綠色。(4月23日《大河報》)
從某種角度看,此一『彩虹河』,不妨被視為此次查處行動巨大震懾效果的一個證明。但是,具體從這次查處行動本身的『徹查』品質角度來看,這一活生生毀棄違法證據性質的『彩虹河』的公然出現,又不能不讓人倍感懮慮和遺憾。很明顯,上述『彩虹河』中的大量膠囊,並不屬於已被『查扣的7700餘萬粒膠囊』。同時,制造『彩虹河』的不法商販及其生產設備,也並不在『逮捕、刑拘、查封』的范圍之內。
一面是體量巨大、觸目驚心的膠囊『彩虹河』,一面又是『誰把這些空心膠囊扔在了明渠裡』的真相不明;一面是不法商販明目張膽地毀棄證據,一面又是相關部門的『不知此事』。這表明,有關執法部門迄今針對鉻超標膠囊的『徹底排查』、『不留死角』,沒能真正名副其實。
『彩虹河』在鄭州出現,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警示,既反諷了當地相關監管部門不徹底的『徹查』質量,也向全國其他地方類似的『徹查』行動的品質成色,提出了強烈警示。
在毒膠囊問題上瘋狂毀棄證據,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但願傾倒毒膠囊的『彩虹河』是最後一次。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