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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福布斯發佈2012年中國慈善榜,2011年上榜企業家現金捐贈總額爲47.9億元,同比下降四成。企業家捐贈總額大幅下降,是什麼澆滅了他們的慈善熱情?企業家更傾向於成立自己的基金會,原因何在?中國慈善事業什麼時候能夠打破行政主導的傳統?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福布斯最新發布的2012中國慈善榜單上,100位上榜企業家現金捐贈總額爲47.9億元,同比下降四成。
榜單顯示,2011年捐贈過億元的企業家有13位,恆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珠江投資董事局主席朱孟依、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名列前三位。比較來看,房地產和能源領域的富豪最慷慨,廣東、福建、江蘇企業家捐款最多。還有一個特殊的現象是,這些企業家們更喜歡成立自己的基金會,或者在大型基金會、慈善會內部成立自己的基金來進行慈善活動。
回顧2011年,“郭美美事件”、“尚德詐捐門”、“中非希望工程”、“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等事件集體發酵,使得各類慈善機構深深陷入了信任危機的泥潭,也影響了公衆對慈善捐款的熱情。在前兩天進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上,還專門設立了分論壇,探討中國慈善體制的改革,中國慈善事業怎樣才能提高透明度、專業化和公信力,這也是福布斯慈善榜單帶給我們的思考。馬上就請出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對此作出評論。
福布斯慈善榜顯示,2011年100位上榜企業家現金捐贈總額比2010年下降了四成,這一下子縮減的幅度不小。這讓人很自然的聯想到,2011年慈善是個熱門話題,特別是很多負面的新聞頻頻出現,比如前面提到的“尚德詐捐門”、“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事件等等,企業家捐贈額度大減是不是跟近年來頻頻發生的這些事件有關呢?
孫立堅:我想這不可否認。當然也和現在企業盈利狀況有直接關係,從現在慈善貢獻力量最大的分佈地區和行業來看,業績好,盈利能力強,尤其是大企業的貢獻很大。但不管怎麼樣,社會對慈善事業的降溫,確實是我們現在看到下降四成中信譽的喪失起了很大的負面作用。
從福布斯慈善榜透露的信息來看,約有80%的捐款流向了各類慈善機構,但是有一個新的傾向是,企業家們更喜歡成立自己的基金會,或者在大型基金會、慈善會內部成立自己的基金來進行慈善活動。這種現象暴露了中國慈善事業的哪些問題?
孫立堅:今天,有很多企業家在付出慈善事業的時候可能很多時候存在一些迫於無奈的做法,這主要因爲商業成本非常高,尤其是民資企業在很多領域中受到政府這樣和那樣的限制,所以通過慈善降低和政府溝通上的成本,對他自己降低運營的商業成本形成社會現象,能夠更好獲得資源有很大的關係。當然我們看到一個成熟的市場在發展慈善事業的時候,更多要有支持的第三方來參與到慈善事業當中,而不能簡單的把慈善事業作爲自己企業的形象進行運作,這樣企業的形象和慈善事業本質對社會的貢獻可能脫節了,更多慈善背後還是從利益角度來出發,這就會把慈善事業帶向扭偏方向。
有一組數據顯示,單從數量上看,我國專業慈善機構已經有上千家,但社會捐贈比例卻偏低。《2011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顯示,2010年社會捐贈僅佔同年GDP的0.26%,不僅低於發達國家2%左右的水平,也明顯低於巴西、印度等發展中大國。導致這種差距的原因是因爲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體制制約、還是文化層面的制約?
孫立堅:我想這些因素都有,儘管我們現在都與2010年年度來進行比較,我想如果更長時間來進行比較,可能更能看出一些特徵。至少從2010年這個角度來講,中國經濟相對其它國家還在高速增長環節,即使如此,我們的水平比較低,和以下幾個因素有關,一是,今天爲富不露、藏富不露社會現象非常明顯,很多富裕階層願意去做慈善,但是由於產權保護沒有到位,大家感覺到今天一旦做慈善以後,可能會感覺到自己的財富會受影響。另外,對慈善事業稅收制度上的優惠沒有明顯的體現出來。很多成熟、發達的國家讓成功的企業家把自己的財富通過遺產方式轉讓給自己的後代,參與到社會慈善去幫助一些小微企業成長。我們看到,他們遺產稅很高,但是對慈善企業有很好的優惠稅收制度,所以這也會造成今天我們發展水平較低。第三,國民收入水平處在發展中國家階段,整體國民慈善能力受到一定影響。
在發達國家和地區募捐和實施救助是分開的,有專門的慈善團體也就是慈善組織來專門從事慈善活動。國內在去年出現種種負面消息之後,也有人呼籲我們國家的慈善也要行政化,行政化在我們國家可行嗎?
孫立堅:這個事情必須要做,如果慈善事業背後有很強烈的官方行爲參與,而且即使行政化以後,有很多慈善行爲和自己利益鏈掛鉤,這樣做下去都會扭曲慈善事業發展,而且會喪失大衆信譽。我覺得慈善一定要透明化、專業化,甚至對慈善事業資金使用方式都要有嚴格限制,如果投資在教育、在扶持企業成長方面,我們應該大量的扶持這樣的慈善資金使用,而且要給予稅收上的優惠。
現在很多普通人之所以進行慈善時候很猶豫,有一點重要原因是不知道這筆錢到了哪?除了透明和專業之外,怎樣才能重新燃起大家對慈善的熱情?
孫立堅:慈善事業應該有第三方的民間機構,而且這個民間機構要受到社會監督,沒有利益偏向的公正性要得以充分保證。對於第三方機構國家應該在財稅上面給予更多資金扶持,而不是通過國家直接參與到慈善事業,國家來定資金的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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