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障本市患大病、重病參保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對2012年大額醫療費繳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標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救助繳費標準,在職職工由每人每年200元調整爲230元,退休人員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爲330元;大額醫療費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該標準自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