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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小產權墓亂象應疏堵結合
違規銷售的背後是違法佔地。濟南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副調研員於兆偉介紹說,濟南市杏葉山公墓並不在經市中區批准的公益性公墓名單之列,是典型的“未批先建”。
“小產權墓”違規銷售爲何無法取締?遼寧省新民市殯葬管理所副所長曲延生說,相關部門對聖河山生態息園曾3次要求其停業整頓,並處80萬元的罰款。“但民政部門沒有執法權,力度小。從目前來看,也沒有辦法將其叫停”。
購買墓地的一些市民表示,並不知道農村公益性公墓屬於“小產權墓”。如果民政部門明知墓園屬於違規銷售,就應該公示禁止購買。但這些“小產權墓”園違法銷售多年得不到處理,說明相關部門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指出,近年來殯葬業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一些大城市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比例失調,滿足城市低收入羣體需要的公益性公墓嚴重短缺,有些人感受“死不起”,這給低價“小產權墓”帶來巨大市場。在農村,監管工作嚴重滯後,公益性公墓建設缺少統一規劃,違規建墓、違法佔地、違規銷售的現象普遍存在。應當加快發展滿足城市低收入羣體需要的公益性公墓。
曲延生表示,打着公益性墓地招牌,行經營性墓地之實,此風不可漲,一旦放開就可能會出現大量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劃地建墓的情況,就會對農村土地、山林甚至風景區形成威脅。
專家建議,民政部門應嚴格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公墓建設規劃,村鎮級公益性公墓對外出售墓穴的,其用地按非法轉讓土地論處,嚴肅處理其非法佔地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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