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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成都3月14日電(記者陳健)又到一年“3·15”,今年的主題是“消費與安全”。這一主題,契合了公衆對消費安全現狀的關注,更折射了社會普遍期待。維護消費安全,需要政府部門持續發力,也需要每個消費者拒絕成爲“沉默的羔羊”。
儘管近年來我國的消費安全形勢有所改觀,但“毒地板”、“地溝油”等一些重大消費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給百姓衣食住行各個方面形成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令公衆時時陷入焦慮和惶恐之中。
作爲消費者,安全的權利不容侵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權利當中,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服務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被醒目地列在第一項。
能否提供優質、安全的產品和服務,與企業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只顧眼前蠅頭小利,無視消費者安全和道德底線的企業,必將被市場無情淘汰。自覺嚴格要求產品質量和服務水準,以安全取信於民,真誠面對消費者,尤其是涉及兒童、學生等特殊羣體的產品和服務,要有更加嚴格的標準嚴把產品和服務質量關,切實尊重消費者的身心健康,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樣的企業纔有可能成爲基業長青的“百年老店”。
確保消費安全,僅僅指望企業自律遠遠不夠,着眼於良好市場秩序的建立維護同樣重要。完善相關行業質量標準,加強有效監管,堅決查處違法違紀,尤其是通過高壓政策提升違法成本,既爲誠信企業創造公平環境,又讓不法企業無空子可鑽,才能在安全方面實現防患於未然。
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消費安全是一場持久戰。隨着法制更加健全和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不做“沉默的羔羊”。作爲消費者“孃家人”的消費者協會更應持續發力,帶頭向“霸王條款”和“消費陷阱”持續作戰,消費環境將朝着更加安全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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