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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設“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
網站良莠不齊,在團購市場日益火爆的同時,相關的消費糾紛和投訴也在急劇上升。國家工商總局昨天出臺《關於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以規範網絡團購市場經營秩序。
意見中規定了團購網站經營7項責任義務,團購網站不得設定諸如“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並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團購最常使用的秒殺、抽獎等促銷行爲。
團購網站須明示營業執照
意見明確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並領取營業執照,並在其網站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有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對無照經營的,工商部門將予以查處和取締,並提請通信管理部門關閉網站。
團購項目須事前審覈備案
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通過其網站銷售商品或服務的供應者主體身份和經營資格進行審查和登記,不得爲無營業執照的供應者提供服務。
此外,團購網站經營者還應對團購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嚴格的事前審覈備案,考查確認商品庫存、發貨速度、物流體系、服務細則等關鍵因素,以保障團購商品或服務質量,並防止出現虛高報價。同時,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故意隱瞞關鍵信息,確保發佈的商品或服務信息與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保持一致。
消費者個人信息受保護
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建立信息安全保護制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涉及團購商品(服務)供應者商業祕密或者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數據資料信息的安全。非經交易當事人同意,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披露、轉讓、出售交易當事人名單、交易記錄等涉及團購商品(服務)供應者商業祕密或者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數據。
不得制定“霸王合同”
不訂立合同、合同不規範或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大量存在,是造成網絡團購糾紛頻頻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爲此,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合同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鼓勵引入第三方監督“秒殺”
秒殺、抽獎、最低價等促銷活動是眼下團購中常見的促銷方式,最吸引眼球也常存在消費陷阱。工商總局指出,團購網站開展秒殺、抽獎等促銷要遵守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禁止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爲,鼓勵團購網站經營者引入第三方公證機構對各類促銷活動進行監督。
保障消費者退貨退款權利
“售後服務難”是團購網站消費投訴的“重災區”。針對這一問題,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排除消費者依法擁有的退貨、退款等權利。特別是針對“預支付團購產品過期退款難”這一投訴熱點問題,意見明確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
此外,爲防止網絡證據突然消失,工商總局要求團購商品供應者的資質信息記錄保存時間,從其在該網站舉辦的最近一次團購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兩年,團購商品或服務信息、交易記錄,也要從團購結束之日起保存不少於兩年。 (記者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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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
擬開展網上巡查
國家工商總局昨天表示,由於團購涉及範圍廣、交易規模大,易引發羣體消費糾紛,因此將把團購網站作爲網絡監管重點,加大對各類網絡團購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
屆時工商將建立團購網站經營者數據庫,查清團購網站設立情況,開展網上巡查,監測團購網站的日常經營活動,及時發現和查處網絡團購經營活動中的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虛假宣傳、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權、非法有獎促銷、不公平格式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在團購網站設置消費投訴舉報電子標識鏈接,制定出網絡團購的合同示範文本,多方開闢消費保護渠道。(記者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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