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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天然氣價剛剛上調了0.23元/立方米,居民階梯電價今年也將舉行聽證。物價事事皆關乎民生,那麼,聽證會的代表怎樣選?此外行業協會該如何規範行爲,引導行業發展……兩會上,我省人大代表關於修改價格法的議案,引來多方關注。本報昨天邀請安徽省市場經濟研究會副會長、祕書長王開玉,安徽世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幫躍就此議案,做一探討。
政府定價應限定範圍
代表建言:我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只有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建議對適用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作出進一步規定,確定適用範圍。
王開玉:從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價格雙軌制逐漸演變,政府指導價範圍越來越小,而市場調節價的範圍越來越廣。對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細化、量化,科學地確定其範圍,用法律的形式使其不能隨意擴大,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
魏幫躍:建議將政府定價的目錄表通過媒體公示出來,讓百姓參與並發表意見,併力求根據市場規律要求對目錄表的內容或範圍增加或者修改,並公開透明,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
“限價”應包括限“低”
代表建言:把規定限價納入指導價的範疇,並明確規定下浮的底限是成本,防止經營者搞低價傾銷活動。
王開玉:這樣可以避免價格投機者搞低價傾銷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的競爭性和法律性。
魏幫躍:明確將下浮的底線界定爲生產成本,這便於限價的界定和實際掌握。
行業組織應更加自律
代表建言: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問題時有爭議,弄不好就有價格壟斷的嫌疑。應當把“加強價格自律”限定在價格行爲的合法和規範方面,而不應涉及具體價格標準的協商制定問題。
王開玉:代表建議是打開這個難題的一把鑰匙。
魏幫躍:遇到消費者投訴的,除了審查行業組織定價的實體和程序合法外,也應當考慮到定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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