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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彩票是消遣,中大獎是幸運。但是,也有一些人買了彩、中了獎卻高興不起來,原因就是這張小小的中獎彩票導致他們官司纏身,不勝煩惱。近來,就有幾起這類因中獎而引發的“彩票官司”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彩票當婚宴回禮中500萬朋友反目
2010年12月29日,廣州的生意人陳某結婚大宴。喜宴結束,作爲回禮,新郎陳某給了王某某、盧某一沓共9個喜包,其中7份是委託他們捎給遠在山東威海的辛女士、袁先生、夏先生等7人的,每個喜包各有一張10元5注的不記名彩票,是雙色球第2010153期的彩票。婚宴次日,盧某在廣州發現其中一張彩票中了頭獎。大家達成口頭協議,10個人按每人十分之一的比例分享稅後426萬餘元的獎金,但因種種原因,辛女士、袁先生兩人未能領取到每人42萬餘元的獎金。
2011年3月23日,辛女士、袁先生分別把另外7人告上法院,主張前去參加婚禮的王某某、盧某以及喜主陳某三人無權參與分配獎金,要求按照7人分配的比例,自己應得60.952377萬元。歷經3次開庭,法院最終對辛女士、袁先生要求“七人均分,自得60餘萬”的主張不予支持。今年3月6日,法院判決被告按照原來協議支付辛女士、袁先生各自42.6666萬元及訴訟期間的利息。對此判決,辛女士、袁先生表示不服,堅持要7人均分,準備上訴。
正當這10個人爲了分獎金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陝西渭南大荔縣許莊鎮的村民馬某也嚐到了被朋友告上法庭的滋味。這一切都源自一張中了25萬元大獎的即開票。
馬某說,去年11月18日,他和好友孫某、張某等一起到大荔縣城買東西。當日下午1時,大家來到一家投注站。“我先花了30元錢買了一張‘寶石之王’的即開票,中了50元,兌了20元錢和3張10元錢的‘十倍幸運’。”馬某說,他33歲,這3張卡是根據自己的年齡、生日選的,彩票尾號分別是“12”、“28”、“33”。
馬某說,自己當時拿走了兩張彩票,然後把尾號爲33的彩票讓老闆娘暫時保管,然後去研究大樂透。誰也沒有想到,馬某最後拿回那張尾號爲“33”的彩票刮開時,居然中了25萬元大獎。
“中獎當天,孫某啥也沒提。但第二天早上,他來到我家,要求分一半獎金。”馬某苦笑着說,自己當時拒絕了,在四五天後,孫某又打電話來說“給分一萬就行”,他再次拒絕。此後,兩人再沒聯繫。
去年12月23日上午,馬某接到法院開庭的通知,這時,他才知道自己被朋友孫某告上了法庭。“當天接到法院通知,就對我家進行了財產保全,扣押了我的轎車,凍結了我家賬戶。當時父親剛下葬,母親有病都沒錢看。”馬某覺得自己很委屈。
彩票中心:只認票不認人
律師:誰持有誰擁有
針對越來越多因中獎而引起的糾紛,相關部門和法律人士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彩票中心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彩票不記名、不掛失,是彩票兌獎的惟一憑證。”因此,兌獎時“中獎彩票”是唯一的憑證,也就是說彩票中心“只認票不認人”。彩票中心都是根據中獎票來兌獎,至於是中獎人或帶領人甚至是撿到彩票的人,只要中獎彩票正確,領走大獎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彩票中心也反覆提醒彩民,購彩後一定要好好保管彩票,避免丟失和污損。畢竟兌獎過程中,只有彩票是惟一憑證。
律師則認爲,這種情況一般是“誰持有誰擁有”。彩票不記名,像上述案例中孫某根本沒有拿到彩票,如果主張自己有權利分獎金,那就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是委託購買了這張彩票。如果委託購買,一定要及時拿到彩票,自己保管,自己兌獎,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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