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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6日電中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6日在北京表示,中國將根據分類管理和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妥善處理好地方政府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資金的問題。
他指出,各地要建立償債基金,統籌運用地方財力,做好償還工作。對在建項目區別對待,做好項目特別是重點建設項目的後續融資工作。
謝旭人稱,中國將繼續清理規範融資平臺公司,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以及銀行業融資機構的信貸管理工作。堅決禁止政府和政府部門違規擔保。同時,抓緊研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及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逐步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把防範財政金融風險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制度。
6日在北京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謝旭人介紹說,中國中央政府非常重視防範化解財政和金融領域債務的風險隱患,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國務院專門下發文件,對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提出了加強管理的意見。去年,中國審計部門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了全面審計,基本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債務形成的原因等情況。
據2011年6月中國審計署發佈的審計結果公告,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174.91億元人民幣。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09.51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369.74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695.66億元。
審計結果公告還介紹說,1997年以來,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隨着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長。1998年和2009年債務餘額分別比上年增長48.20%和61.92%,2010年的債務餘額比上年增長18.86%。除地方政府債券和各種財政轉貸外,大部分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和監督,相關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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