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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籃球巨星、“飛人”邁克爾·喬丹起訴中國運動服飾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權一案又有進展,此案1日已被中國法院正式受理。
“我很高興,中國法院受理了我的訴訟,以保護我的姓名權和中國消費者的利益,”邁克爾·喬丹當日發表聲明稱,“我採取這一行動旨在保護我的姓名權和品牌。任何人均有權保護自己的姓名權。對於本案的受理,說明中國認可姓名權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力。”
“飛人”喬丹2月21日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其姓名,並且誤導中國消費者。
喬丹在提起訴訟兩天後發表聲明說:“當我瞭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此外,邁克爾·喬丹還專門就此事開通了一個官方網站,網站上載有喬丹本人的視頻、文字官方聲明。
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2月26日迴應此事說,喬丹體育尊重邁克爾·喬丹在籃球領域所取得的運動成就及貢獻,但公司依中國法律對企業名稱享有專用權,對中文“喬丹”等註冊商標亦享有商標專用權,這些權利均受中國法律保護。
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並非第一次因“喬丹”品牌引來風波。2002年他們提出商標申請時,擁有“Air Jordan(喬丹的英文姓氏)”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對他們申請的包括文字和圖案共計8項商標提出過異議,但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等相關部門駁回。
邁克爾·喬丹的代理律師事務所——君合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康乂強調:“此次是喬丹個人訴訟案件,耐克並非當事方,不過(耐克)公司對喬丹此舉非常支持。”
記者盧羽晨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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