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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濫用致集體爭議案件大量增加
每每看着單位正式職工發福利,在烏魯木齊一家大型國企下屬公司擔任文員的張小妍只能暗自神傷,因爲她只是一名勞務派遣工。
不是正式工、不是臨時工,張小妍跟烏魯木齊市近半企業用工者一樣,是就業市場上一個新興羣體——勞務派遣工,多幹活少福利、同工不同酬是他們中不少人身上的標籤。如今,隨着這一羣體的迅速膨脹,一些單位給勞務派遣賦予了規避勞動糾紛的安全“新職能”。
在新疆,一些國有企業、壟斷行業、上市公司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有的佔職工比例高達50%以上,勞務派遣工的大量使用,爲勞動關係的不和諧埋下了隱患,導致爭議案件,尤其是集體爭議案件大量增加。
在近日召開的烏魯木齊市“兩會”上,艾克拜爾·吐爾洪、張俊等13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建議:立法規範勞務派遣,讓勞務派遣“同工且同酬”。
勞務派遣工無節制大量使用
今年,是張小妍在這家國企下屬公司工作的第八個年頭,她每月的主要收入就是近2000元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的工資,而公積金、暖氣補貼等都沒有,她總感覺自己比正式工低一頭。
張小妍很羨慕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中國石油某管道公司的員工,每年他們公司都會把一些勞務派遣工轉成正式職工。
李繼民是烏魯木齊民惠衆公益性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的經理。作爲新疆最早一批勞務派遣公司的創始人,他坦言,勞務派遣人員與編制內職工間確實存在一定福利差異,這在前幾年勞務派遣剛在烏市興起之時尤爲普遍。
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是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勞務派遣最通俗的解釋。
有人大代表瞭解到,目前勞務派遣用工佔烏市企業用工數近一半的比例,其中壟斷行業比例更高,有的企業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大大超過本單位職工人數。
“烏市勞務派遣用工呈現出分佈擴散、隊伍壯大的趨勢。”烏市人大代表、沙區區委副書記、區長艾克拜爾·吐爾洪說,目前,勞務派遣在油田、電力、通信、金融、鐵路、鋼鐵等行業都存在。勞務派遣已成爲企業用工的主體,且全部工作在生產一線。
李繼民說,勞務派遣公司進入門檻低,首府的勞務派遣公司已從最初的不到5家,在短短几年時間發展到上百家之多。
勞務派遣公司的低門檻,勞務派遣工的無節制大量使用,客觀上影響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代表們在調查中發現,部分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往往都只是想利用派遣工比較年輕、容易創造勞動價值的這段時間,而沒有長期使用的計劃,這又使得勞務派遣工的職業發展空間很小。
在實踐中,勞務派遣工超時勞動、勞動條件差、勞動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現象比較突出,大多數的勞務派遣工感到被另眼相看,找不到歸宿感,工作積極性受到一定程度挫傷。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聽取了新疆相關部門關於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情況的彙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廳廳長艾尼瓦爾·依明在彙報會上說,勞動合同法雖然對勞務派遣作出了規範發展的法律規定,但現實中勞務派遣工依然普遍使用。新疆一些國有企業、壟斷行業、上市公司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有的佔職工比例高達50%以上,勞務派遣工的大量使用,爲勞動關係的不和諧埋下了隱患,導致爭議案件,尤其是集體爭議案件大量增加。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副主席吉浪·阿不都拉也說,目前,勞動派遣機制和勞務派遣工較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前呈現出增長趨勢。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前後,以規範用工爲名將原先的直接用工轉爲勞務派遣工,這種情形在油田、電力、通信、電信、金融、保險、石油銷售、郵政、鐵路、建築、鋼鐵、礦業、冶煉、服務業、石化等各個行業都存在。勞務派遣已經成爲企業用工的主體,且全部工作在生產一線。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近幾年調研和接到的大量職工羣衆來訪中可以看出,勞務派遣是引發勞動爭議的主要原因。使用勞務派遣工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用工成本,實際上是調整分配格局,同時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工的無節制大量使用,客觀上影響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立法治理勞務派遣市場亂象
按道理,用人單位有用人需求的時候,就會向勞務派遣機構提出申請,按照用人單位的用人數量、質量、工種等要求,在其人才庫裏和人才網絡裏尋找,儘量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可實際上,一些用人單位自己到人才市場去尋找合適人選後,又不想與之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爲規避用人風險、減少用人支出,而委託勞務派遣機構與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機構從中可收取部分費用,因此彼此心照不宣。
一些勞務派遣工向人大代表反映,個別勞務派遣機構和用人單位串通一氣,按人頭從勞動者身上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勞動者除了收入遞減外,身份也被動地由“合同工”變爲“勞務工”。事實上,那些勞動者的崗位、工種什麼都沒有改變,一切都“縮水”了,身份變了,地位低了、收入少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可是隨後,烏市部分用人單位將生產一線員工也納入了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這就使得那些幹事少、長期性的員工享受高工資、高福利、高地位,而那些勞務工工資和待遇極低,卻承擔了主要工作,人爲造成了勞動收入的不公平。
通過立法,完善制度治理勞務派遣市場的種種亂象,成爲13名人大代表共同的呼聲。
由於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在新疆出現的時間不長,適用的法律也有限。200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大力發展勞務派遣組織推動勞務輸出(入)暫行辦法》,對勞務派遣組織的性質和作用、勞務派遣組織的運行形式、勞務派遣組織和勞務輸出工作的管理及相關扶持政策作出原則性的規定。
20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雖然對勞務派遣作出了規範發展的法律規定,但現實中勞務派遣工依然普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大量使用,特別是法律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界定未明確。
爲此,烏市人大代表艾克拜爾·吐爾洪建議就此組織調查研究,儘快制定《烏魯木齊市勞務派遣用工管理辦法》,以規範勞務派遣及使用行爲,貫徹實施好勞動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勞務派遣機構實行准入限制,並明確監管部門職責。
作爲行業內人士,李繼民則希望,烏市在進行勞務派遣地方法規立法時能提高勞務派遣公司的准入門檻,從而從源頭提升烏市勞務派遣服務水準。
代表們建議,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應當公示每個工作崗位的勞動報酬標準,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受同工同酬的權利。潘從武劉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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