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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籃球飛人邁克爾·喬丹起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涉嫌侵權。經濟之聲聚焦:美國飛人邁克爾·喬丹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涉嫌侵權後喬丹體育公司的上市還能一帆風順嗎?
中廣網北京2月20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北京時間今天凌晨,籃球傳奇人物邁克爾·喬丹宣佈,已經向中國法院起訴中國運動服和鞋類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指控這家公司沒有經過授權便使用他的姓名,甚至註冊他兩個孩子的中文譯名。現在這家公司正謀求上交所上市,因爲涉嫌商標和姓名侵權備受爭議,被指誤導中國消費者。
喬丹體育在去年11月25號通過發審委的審批,有望成爲首家在國內上市的體育用品公司。不過,由於它的商號以及主要產品商標"喬丹"都和美國前職業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的中文譯名相同,並且在申報稿中出現的"傑弗裏喬丹"、"馬庫斯喬丹"與邁克爾·喬丹的兩個兒子名字中英文寫法一致,導致市場對商標侵權的風險有一定的預期。從這次邁克爾·喬丹的起訴來看,風險炸彈終於爆發。
但從招股書看來,喬丹體育和美國的"飛人喬丹"沒有絲毫關聯,授權也不存在。公司由福建省晉江市發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喬丹體育招股申報書披露,喬丹作爲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美國前NBA球星"邁克爾·喬丹"也不存在對應關係。針對耐克的"喬丹"品牌商標,喬丹體育表示和它品牌差異度大、辨識度明顯,而且公司的"喬丹"系列商標在國內註冊在先,耐克的"喬丹"系列商標在國內申請註冊一直處於駁回複審狀態,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歡慶帶來獨家評論。
喬丹體育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喬丹"文字商標和圖形商標是公司在2002年4月16號註冊的,到今年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年,美國飛人喬丹爲什麼會如此的後知後覺到現在才起訴侵權?
姚歡慶:我感覺是最有可能的是喬丹根本就不知道中國存在這樣的商標使用,因爲畢竟中美兩國文化不同,而中國的喬丹公司的商品也主要是在國內市場銷售,所以說喬丹不瞭解商標的使用情況是非常有可能的。
這次起訴,美國飛人喬丹勝訴的可能有多大?
姚歡慶:應該說還是有可能的,當然現在不能夠說一定勝訴或者一定敗訴。商標法對這個規定是比較明確的,無論是商標法的第9條還是商標法的第31條都明確規定不能夠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這其中當然包括姓名權的使用。也有人舉例商標法規定提到五年期限的限制問題,在這個案子裏涉及到喬丹這種性質,其實不應該存在一個直接的時間限制。更可能的是喬丹從民法角度來訴中國公司的註冊商標侵犯了他的姓名權,從這個角度來講應該是適用民法通則。
從喬丹體育公司的角度來說,作爲一家打算上市的企業,之前難道它沒有意識到用喬丹品牌會帶來侵權的糾紛嗎?
姚歡慶: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一個可能確實當事人就不懂法,當時還不瞭解這樣的情況。第二個可能產品本身也是面向內地市場,它覺得可能不會被人注意到。當時它未必估計到經過幾年的發展,發展到如此大規模,最後上市的情況。所以說完全有可能出現是開始沒有想到,但是現在發現這個問題很大,從法律上怎麼解決是另外一回事情,畢竟借用“喬丹”名稱搭便車,對擴大市場還是會有非常大的幫助。
喬丹體育公司是以廉價運動鞋佔據了相當大的一部分農村市場,2010年的銷售收入達到29億多元,而且謀求上市,這次的侵權風波對於這家公司的上市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姚歡慶:我相信肯定會對它帶來很大的影響。雖然訴訟並不構成上市的直接障礙,訴訟對上市的影響主要是對它有沒有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有沒有導致財務數據的失真,導致利潤出現問題以及對整個企業的前景出現重大的影響。我相信目前的訴訟對於這家公司來說影響還是非常大,喬丹的商標對這家企業意味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無形財產,也就是說與它的市場份額有着密切聯繫。所以如果商標被禁止使用,它的市場份額、銷售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將對上市構成很大的障礙。
關於喬丹起訴喬丹的問題,市場人士認爲,在國內,喬丹的商標和品牌雖然得到了認同,但是在海外,卻並不一定被認可。美國對於名人姓名是有相關法律保護的。喬丹選擇在國內上市,商標和品牌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如果喬丹體育想要走出國門,需要並且逐漸淡化'喬丹'品牌,非常有必要發展新的品牌。
深圳電視臺財經評論員唐文勝說,公司一方面讓消費者誤認爲"喬丹"是耐克旗下打造的中文版品牌,一方面在申報材料中又努力將自己刻畫成爲民族品牌的形象。不僅從道義層面上說不過去,也是缺乏誠信的表現。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代理人王川認爲,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商標的功能是區別商品的來源。如果商標跟其他商標構成了近似,會讓消費者誤認爲就是這個商標,或者構成其他誤解,以爲這個品牌跟被仿冒的商標有關聯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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