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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頗受大家信任、被認爲安全保險的銀行理財產品,今年以來卻頻頻爆出“零收益”、“負收益”的負面消息,讓許多投資者感受到投資的風險。近日,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其實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有着嚴格的規定,無論是風險評估還是理財說明書,每一步驟都是爲了保證投資者對投資產品能有充分的認識,因此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切不可忽視。
2011年8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公佈《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銀行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應當是對客戶有附加條件的保證收益,承諾或變相承諾除保證收益以外的任何可獲得收益亦被禁止。不過,目前市內仍有一些銀行在宣傳材料中直接告知理財產品收益率。
市民在購買時看到的“收益率”實際上都是“預期收益率”,甚至是“最高預期收益率”的概念。所以市民在購買產品時,應清楚要投資的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然後再決定是否購買,對於非保本的產品,要考慮其最壞的打算。
據瞭解,目前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可以分成三種,保證收益理財計劃指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最低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超出最低固定收益的其他收益由銀行和投資者按照合同約定分配。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指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指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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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收益不是實際收益
不少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系列產品時,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不少理財經理會向投資者講述該系列產品的歷史表現,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同一個產品,在不同時期的表現也要給予冷靜的觀察和思考,同樣一個產品,在不同的經濟背景下,差異可能相距甚遠。一個系列的不同產品因期限、投資渠道等不同,收益也各不相同。此外,即使保本產品也有可能面臨收益爲零的風險,具體存在的風險程度依賴於產品的投資取向。據介紹,只有當產品到期,銀行根據整個理財期間產品投資標的的實際表現,按照事先在產品說明書上列明的收益率計算方法,計算出來的收益率纔是“實際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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